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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一次办好”改革落实情况的第二期通报
索引号 xtmlwh/2018-00000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8〕172 号
成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日期 2018-09-2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一次办好”改革落实情况的第二期通报

临政办字〔2018〕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临办发〔2018〕27号),9月份,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仍然存在个别部门单位不重视,上报工作进度不及时,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9月20日下午3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了工作进度和相关依据材料,并按百分比对工作进度进行了自我评估。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4个部门单位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经多次督促后完成。今后出现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的,一律按照“三无”(无进展、无意见、无打算)处理。

根据《“一次办好”改革重点任务进度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12个部门单位部分改革事项进展较慢,完成度低于50%。

9月19日-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赴各市开展实地督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对于工作缓慢,进度滞后,迟迟没有取得实效,严重影响全市改革成效的部门单位,实行专项督查并严肃问责。


附件:《“一次办好”改革重点任务进度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一次办好”改革重点任务进度表


牵头单位

目标任务

2018年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限

完成百分比

是否按时完成任务量

市政府办公室 (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

10月底前,完成各类热线服务资源、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整合,实现政务热线“一线连通”。

100%

市委宣传部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导宣传行动

在临沂日报社、临沂广播电视台等设立专栏和专题,对营商环境进行系列报道,8月中旬前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

80%

市编办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

100%

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

12月底前,对市县权力清单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事项名称、环节和流程、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四统一”。

60%

推行政务服务实名制

8月底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人员名录库;9月底前,完成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的实名制管理;10月底前,完成市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名制管理。

40%

统筹推进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

按照省里部署,结合放管服改革,科学配置党政部门权力和职责,深入推进大市场、大农业、大交通等领域大部门体制改革。

60%

向市属开发区全面放权

12月底前,除法律禁止和开发区明显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市属开发区,并建立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50%

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行动

9月底前,出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

50%

市发改委

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9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本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惩戒措施。

80%

营商环境评价行动

开展创业创新营商环境评价,10月底前对市本级营商环境进行评价;11月底前对各县区、功能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80%

市经信委

简化获得电力行动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流程优化供电等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间、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收费标准。8月底前,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50%

市民政局

规范涉企收费行动

8月底前,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

90%

市国土资源局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

8月,在全市推广应用不动产转移登记颗粒化改造成果,在完成颗粒化改造的一个月内,制定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标准化流程。

90%

优化不动产登记行动

优化整合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理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一套材料流转、一小时办结、一体化配套服务”,8月在全市全面推广。

9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80%

市住建局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

11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在完成颗粒化改造的一个月内,制定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准化流程。

40%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动

9月底前,制定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实施办法,编制联审联办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制定“联合验收”等实施办法,实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

30%

简化企业水气暖报装行动

全流程优化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间、简化办理手续、降低收费标准。8月底前,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10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40%

市公安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30%

市人社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50%

市城管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80%

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45%

市水利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30%

市公路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40%

市商务局

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

创新开发区体制机制,大力推行职员制,出台实施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薪酬分配办法。

70%

市工商局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

9月底前,完成“证照联办”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在完成颗粒化改造的一个月内,制定“证照联办”的标准化流程。

50%

建立标准化随机抽查机制

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100%

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

12月底前,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

30%

优化企业开办行动

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

80%

市工商局

优化企业开办行动

总结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审批监管方式。11月底前,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80%

优化企业开办行动

9月底前,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

100%

优化企业开办行动

8月底前,确定证照联办事项,制定运行标准;10月底前,探索建设商事登记证照联办系统,实现商事登记证照联办。

4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30%

市文广新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40%

市卫计委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40%

市环保局

建立标准化随机抽查机制

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4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100%

市人防办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50%

市安监局

建立标准化随机抽查机制

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4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80%

市质监局

建立标准化随机抽查机制

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60%

市食药监局

建立标准化随机抽查机制

10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随机抽查标准化工作机制。

80%

市物价局

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行动

8月底前,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

90%

市政务服务中心 管理办公室

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12月底前,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在全市各行业系统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0%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

8月,在全市推广应用不动产转移登记颗粒化改造成果;9月底前,完成“证照联办”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11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在完成颗粒化改造的一个月内,分别制定不动产转移登记、“证照联办”、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准化流程。

60%

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

12月底前,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自助服务区,配备24小时不间断的自助服务设备。

40%

探索推行智能审批服务

12月底前,选取部分条件适宜的事项,科学设置审批许可标准和在线审批规则,开发自动审批程序,探索开展智能审批。

50%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

8月底前,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一窗受理”服务;9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社区门诊设立等事项“整链条”办理模式;12月底前,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安服务、公积金服务、社保服务和其他综合事务7大政务服务样板区。

30%

优化政务服务行动

12月底前,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定可操作、可检查、可衡量的代办服务评价体系。在县区、乡镇、村(社区)推广建立代办帮办工作机制。

40%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10月底前,建立完善全市实体和网上中介超市,实行综合监管。

50%

市房产局

开展中介机构清理规范行动

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出台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压缩办理时限。

50%

市政府法制办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按照六个“一律”取消精简证明材料,对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清单管理,不再要求重复提交。12月底前完成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

70%

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行动

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

80%

临沂银监分局

便捷获得信贷行动

提高信贷对接效率,建立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推动银行业机构建立支持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机制,量身定制服务产品,调整信贷投向和结构,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80%

人民银行临沂中心支行

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9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本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惩戒措施。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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