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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3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0〕37号
成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0-04-2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全市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打好“天目”铲毒战役,根据《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得好、预防得住、发现得早、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原则,创新毒品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党政负责、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禁种铲毒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创造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禁种预防宣传、拉网踏查、无人机航测、严厉打击整治等,提升禁种铲毒工作的主动发现能力、踏查铲除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彻底禁绝毒品原植物大面积非法种植,确保国家、省禁毒办对我市航测巡查“零发现”,努力实现“零种植”。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乡两级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发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各县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居(社区)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

(二)拉网踏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各县区根据本地毒品原植物生长物候规律特点,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点面结合、全面踏查”的要求,全面开展禁种宣传、群众举报、自主踏查、打击犯罪等工作。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本地禁种铲毒工作情况,排查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充分运用拉网式踏查、无人机航测等方式,对辖区进行全覆盖踏查铲毒。

(三)循环互检阶段(4月中下旬)。各县区成立由禁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检查组,按照市禁毒办循环互检工作安排,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社区)进行交叉检查,主要查看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责任落实、踏查铲除等工作开展情况。期间,市禁毒办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区进行暗访。

(四)总结固化阶段(5月底至6月中旬)。市禁毒办将依据各县区复查验收、系统统计数据和上报材料等,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横向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时向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发动,提升宣传效能。充分利用当前抗击疫情,社会各方力量基本都沉在社区、村居的有利时机,发挥禁毒社工、警务助理、网格员等力量,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发放禁绝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封信、告知书和有奖举报宣传资料。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农村“大喇叭”,播放、推送禁种铲毒宣传音视频资料、典型案例,发动群众关注“中国禁毒”“阳光一生”“沂蒙禁毒”等微信公众号,接收学习有关禁毒知识。广泛宣传《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动员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兑现奖励,取信于民。

(二)加大踏查密度,确保不留死角。根据本地毒品原植物生长规律特点,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划分踏查责任网格,在毒品原植物出苗、开花、结果等重点时节,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空心村”、废弃宅院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人工踏查,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压实踏查责任,踏查人员要逐村逐院实地核查并签字,核查过的区域一旦发现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发现能力。因地制宜探索使用安全性高、机动性强、监测精度高的无人航空器或其他科技手段,在毒品原植物生长、开花、收获等关键节点,加强监测,提高科技铲毒水平。同时,加强对辖区种植工业用大麻(经济作物大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坚决遏制大麻类毒品违法犯罪在我市发展蔓延,严防形成热点问题。

(四)强化执法打击,彻底摧毁种毒产业链条。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打击主体作用,对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法律范围内给予顶格处罚。坚持扩线侦查,深挖毒品原植物种子来源和罂粟、大麻流向,斩断链条关键环节。注意工作方法,对个别非法种植“村连村、户连户”的区域,要按照先集中踏查铲除固定证据,再分批惩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原则,避免“大抓大放”,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发动,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要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禁种铲毒工作积极性,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禁毒办将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做好调度指挥、情报搜集、情况汇总、协调联络等工作。各县区、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或办公室,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专项行动开展。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专项行动。各级禁毒办要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培训、指导,及时督促工作开展。林业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营林造林、林业管护等工作,坚持动态巡查与定点监控相结合,加大对重点林区的巡逻控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花鸟鱼市场的监管力度,密切注意销售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件的线索。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所属基层站、所开辟专门宣传区域,随时收集非法种植信息。民政部门要依法将农村生活困难孤寡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防止其依靠种毒维持生计。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要对涉毒品原植物鉴定、非法种植毒品大麻、非法收购罂粟壳案件管辖、种毒老年人诉讼等疑难问题,及时会商研究,依法予以打击,力争惩处一批、震慑一片。

(三)严格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市禁毒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赴各县区进行实地暗访和督导检查。凡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市禁毒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凡被国家、省、市禁毒办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超过规定株数的县区、乡镇(街道),符合《临沂市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细则》条件的,一律予以重点整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情况控制和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专人于每日16时前将工作情况报市禁毒办,市禁毒办将进行定期通报,并随时通报重点情况。要统一宣传口径,注意证据保密,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未经市禁毒办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对外宣传,铲种过程中除固定证据需要外一律不得拍照、录像,更不得将涉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相关内容私自对外发布。


新闻发布:全市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图表解读:2020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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