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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19-000008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9〕99号
成文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0-0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对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方案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项销号,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重点任务报告制度,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主动向市发改委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通报落实情况。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10月10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报送市发改委。

联系人:冯俊明,联系电话:0539-8727828、18669321381,协同办公邮箱:市发改委法规科。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字〔2019〕143号)精神,为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

(一)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医疗与养老合作机制,全市建设2-3所三级康复医院;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到2022年,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支持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心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沂蒙区域医疗中心,到2022年,建成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处,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不少于50个。(市卫健委负责)

(二)加快建设与省级平台接轨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数字化健康档案、病历、处方等为核心内容的基础数据库,大力推广“健康云”应用。推广普及电子健康卡,年底前完成全市50%人口发卡任务,2020年完成80%人口发卡任务。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市卫健委负责)

(三)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实行备案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和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市民政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医疗、护理、养老等商业保险。到2020年在兰山区、费县、沂水县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支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市医保局、临沂银保监分局负责)

(五)坚持“政府引导、文旅融合、市场运作、普惠大众”的原则,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商家优惠折扣和社会支持等方式,每年组织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开展争创省级文化消费示范县(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消费云服务平台核心支撑作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营销新模式,鼓励文化企业和旅游景区申报加盟山东(临沂)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指导支持有条件县区、镇村,结合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同步推进历史文化展示室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六)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积极推动沂蒙红色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汤泉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落实《2019年临沂市旅游十项行动》,配合做好淮海经济区文化旅游联盟工作。开展“亲情沂蒙”旅游推介活动、“2019好客山东红色经典敬礼祖国”大型新媒体营销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七)加快建设功能分区科学、布局合理的游客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开通旅游专线班车或旅游专线公交车,建好景区公厕,将星级饭店建设财政补助列入财政预算,2019年12月底发布实施《临沂市星级饭店建设财政补助办法(试行)》。(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八)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繁荣丰富“夜游、夜娱、夜食、夜购”等消费业态。在主城区推出夜游沂河精品旅游线路,组织开展“品沂蒙美食、游沂河夜景”系列活动。举办临沂市“魅力临沂-第二届美食文化节”暨烹饪厨艺技能大赛、临沂市第二届炒鸡烹饪技能大赛、临沂市首届“药膳养生菜厨艺大赛”等系列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

(九)2019年12月底前发布实施《临沂市旅游诚信基金先行赔付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1月始,设立临沂市旅游诚信基金,由市财政拨付200万元用于市内跨区域旅游投诉的先行赔付。(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十)建立临沂市家庭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鼓励家庭服务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家政服务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及信息数据库;建设全市家政服务查询系统,记录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从业经历信息;试点推行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卡制度,实现家政服务全程可追溯。(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家庭服务人员培训范围和数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家庭服务市场需求。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其中对员工制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提供免费的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2019年完成全国家政服务“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2020至2022年家政服务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安置就业8000人,到2022年年培训从业人员扩大到19000人次,安置就业率95%以上,实现提质扩容目标。(市商务局负责)

(十二)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教育、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发布家政服务信用“红黑榜”,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到2021年初步建立起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

(十三)支持培育一批“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家政服务企业。重点支持临沂市沂蒙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沂南县红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职业化经营。(市商务局负责)

(十四)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依据政策规定自行计算申报。(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巩固提升住房、汽车传统消费

(十五)严格执行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兰山区北城新区一期、二期、高铁片区)范围内新购商品房限转的政策。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应向房产部门申报拟销售商品房价格。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申报的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三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备案。开发企业须及时将已销售的房屋进行网签,并于30日内依法进行网签合同备案。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制度。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提升商品住宅质量品质。推广实行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制度,保护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行为,提高商品住房质量。(市住建局负责)

(十六)扩大住房租赁消费,将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扩大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当年度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外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当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职工同等。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培育一批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七)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明确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范围。(市人社局负责)

(十八)围绕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健全环卫消防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改造,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供水、燃气设施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

(十九)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取得电梯规划审查意见和施工备案证明的,由监检机构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要求开展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严把电梯安装质量关,对安装验收合格的电梯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推进老旧小区光纤改造,做到共建共享,共同接入,确保老旧小区实现100M以上宽带接入。(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市广电网络公司负责)

(二十一)对凡列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5年规划(2016-2020)范围的项目,特别是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供配电设施改造升级和资产接收工作;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1995年后建成以及未列入5年规划和试点改造的老旧小区配用电设施改造和资产接收工作。按照《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执行,市供电公司负责顶层设计,属地客户管理单位负责具体改造接收工作,市县联动全力配合做好老旧住宅小区电气设施设备整治改造工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

(二十二)规范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工程项目规划衔接。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支持在新建和老旧小区建设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探索居住区整体智能充电管理模式。(市住建局负责)

(二十三)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市税务局负责)

三、培育农村消费新市场

(二十四)结合扩大农村消费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支持42个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加快村内户户通、“四好路”建设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到2020年底,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3426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971公里,大中修路面改善工程5415公里,打造农村公路彩化工程3000公里,改造主要路径危桥357座,建设农村客运候车站点3530个。(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分别负责)

(二十五)制定落实《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四清四化”重点任务,努力实现“2019年完成70%、2020年全面完成村庄整治任务”的工作目标,确保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严格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造高质量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六)在涉农街道办事处、乡镇辖区内实施农村改厕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选择改厕模式。对使用双瓮式、粪尿分集改厕模式、三格式改厕模式、小型污水一体化处理模式的用户,按照规定分别落实奖补政策。(市住建局负责)

(二十七)实施路网提档升级工程、自然村通达工程、路面状况改善工程、运输服务提升工程、示范县创建工程。逐步消除等外路、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稳定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水平,提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沂蒙幸福路”品牌。(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八)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从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物资四个维度持续发力,实现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管理和标准化施工“双提升”。(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

(二十九)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对市、县(市、区)开展的政府补贴的特色农产品险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分别负责)

四、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三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开展网上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试点。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线下体验、线上成交。发挥我市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探索搭建服务进口企业的联合采购平台和进口产品分销与直销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增强进口贸易企业的采购和销售能力。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创新,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综合保税区申请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政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深化与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第三方平台的战略合作,培育新外贸人标杆,扩大国际贸易规模。(市商务局负责)

(三十一)设立临沂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中心,推动直购跨境电商不断壮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争取工作,推动保税备货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临沂海关负责)

(三十二)按照《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免税商品实行退(免)税。(市税务局负责)

(三十三)扩大利用外资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业外资项目的招引力度,引导国际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投向我市,支持合作办医办学、设立分支机构。(市商务局负责)

(三十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医疗机构或医生集团来临沂办医,支持金锣集团、凯旋集团等有实力的本土企业举办医疗机构。制定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JCI等国际质量论证,争取商业医保的支持。到2022年,全市社会办三级医院达到3家以上,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市卫健委负责)

(三十五)研究出台《临沂市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临沂市职业教育条例》《临沂市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支持鼓励国际高端教育资源投入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定我市鼓励高等教育发展的优惠办法。继续推进我市职业院校与加拿大、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高校联合办学,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并继续推动更多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市教育局负责)

(三十六)强化“三同”产品检测和企业认证,加大“三同”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对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七)加大“三同”工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三同”产品进万家活动,鼓励推动企业获得第三方HACCP认证,帮助企业上线“三同”平台。(临沂海关负责)

五、大力开拓省外市外市场

(三十八)做精做强会展经济,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家级、省级知名展会。到2023年,年展会数量突破150场次,展览总面积300万平方米,5个展览项目通过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初步建成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三十九)组织物流企业参加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西洽会、丝博会、青洽会、兰洽会等,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在国内重要流通节点城市建设物流基地、分拨中心等项目。组织物流企业考察团赴重庆、西安、满洲里等地考察调研、对接洽谈。实施企业家培育计划,通过沂蒙大讲堂、高校培训、高点对标等形式培训企业家800人次以上。按照“政府示范、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思路,以“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布局海外临沂商城、物流仓储中心、营销服务机构,全力组织企业走出国门,在境外建立贸易展示、品牌推广、物流分拨和进口拓展等功能为一体的销售服务体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

(四十)推动临沂市物流业降本增效,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将罗滨逊物流有限公司承建的“罗滨逊智慧云仓”项目,建成国内一流、临沂市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程度最高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能够提供智能化仓储管理的第三方仓储物流园区,整合传统低端仓储物流,实现降本增效。采用大数据、云计算进行自动分拣、集中配送的模式,为企业节省36%以上的物流成本,提高50%以上的分拣效率。(市商务局负责)

六、提升品牌企业影响力

(四十一)建立百年品牌目标。开展品牌争创活动,发挥区域品牌试点、品牌培育示范、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到2020年,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创建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5家,国家质量标杆企业3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1个;品牌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比例提高到65%以上,入选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企业4家。(市工信局负责)

(四十二)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对我市“老字号”企业扶持引导。积极宣传我市“老字号”品牌,展示“老字号”技艺,促进其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落实好省政府《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市商务局负责)

(四十三)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卓越绩效管理、质量基础及品牌培育,推广“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10家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与国际质量对标、100家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500家中小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标准化创新基地、推广应用平台和试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体现临沂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加快建立“临沂标准新体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

(四十四)交通方面,实现鲁南高铁曲阜至日照段通车运营,加快推进京沪高铁二通道前期工作,推进鲁南高铁临沂北站、平邑、费县、莒南、临港等铁路客运枢纽建设和临沂火车站改造;加快京沪高速改扩建、岚罗高速、新台高速项目建设,开展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董梁高速、临淄至临沂高速及南延至鲁苏界段前期工作;推进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和养护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加快临沂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推进临沂机场T3航站楼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费县、临沭、莒南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开展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十五)水利方面,完成黄山水库、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岸堤水库、丹山拦河闸、岳村拦河闸、洪福寺拦河闸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沂沭河洪水资源利用等骨干水网工程论证建设。(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十六)通信方面,以率先打造5G先锋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覆盖”原则,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调整完善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各项工作,编制5G基站近期建设规划,制定2020-2022年5G专项规划。自2019年起至2020年底主城区及县区5G网络覆盖率达到30%;到2021年底,推进5G网络向乡镇延伸,实现全市5G网络基本覆盖,力争成为全省5G工业应用示范区。(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市工信局分别负责)。

(四十七)能源设施方面,加快“外电入鲁”输电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四十八)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八、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四十九)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建立健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积极策划储备民间资本投资入库产业项目,通过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资本交易大会、临沂市新旧动能基金等渠道定期推介项目,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市发改委负责)

(五十)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市属企业上市,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提高监管企业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水平,增强市场化融资能力。筛选一批优质可行的权属企业进入混改项目库,通过投资新设、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形式,引进高质量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资本与各类优势资本的战略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双赢。(市国资委负责)

(五十一)加速实现从跟随式创新向引领式创新转变。2019年,力争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增长0.15个百分点;争取经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家,新培养高新技术企业70家左右,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20家、创新转型优胜企业2家、“瞪羚”企业2家、“隐形冠军”企业5家。(市工信局负责)

(五十二)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10号),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绿色通道”,加大奖补力度。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设立3000万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在委托或联合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研发、科技咨询、研发仪器(设备)购买等方面产生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五十三)坚持企业境内、境外上市一起抓的原则,在全市“四新”企业和十强产业中,筛选10到2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数据库,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育工作,逐步扩大直接融资载体规模。对上市条件基本成熟的企业,成立专班,全程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保姆式”服务。出台对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切实落实好服务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推动“四新”企业和十强产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五十四)根据《山东省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即将印发施行),积极开展企业评价,综合评价出优先发展类、鼓励提升类、监管调控类、落后整治类。依据评价结果,制定差别化政策,有效破解煤炭压减制约瓶颈,提高能耗产出效益。(市发改委负责)

九、实施“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行动

(五十五)打造一流高端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支撑我市产业创新发展的创新平台载体,推进我市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临沂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创新服务平台网络。支持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我市设立研究院或其分支机构,推进中国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中科院计算所临沂分所、浙江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山东交通学院临沂研究院、钢铁产业研究院等高端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委托开发、合作研究、人才引进、共建研发中心等方式,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五十六)深入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鼓励搭建多主体协同、跨区域合作、创新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实施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和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建立完善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库,对当前我市正在实施的能够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的创新项目进行入库管理,从中筛选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好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加大社会资本及高端人才科技研发转化激励力度

(五十七)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省、市、合作银行三方按35%、35%、30%的比例共担风险,市以下政府承担的风险补偿金按照现行体制由受益财政负担;设立2亿元市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扶持力度;积极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平台,为信用等级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金融风险保障机制,广泛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参与。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科技银行”的科技企业融资模式,打造“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

(五十八)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市税务局负责)

十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五十九)立足我市“十优产业”,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计划,加大政策引导、要素投入、搭建平台、协同创新等方式,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产业汇集,为先进制造、医养健康、电子信息、新型肥业、高端木业、新材料新技术、现代高效农业“6+1”重点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打造“新引擎”,力争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园区或集群,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市科技局负责)

(六十)按照《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制造产业集群规划》(2018-2025年)(临政字〔2019〕82号),加快推进钢铁基地建设。到2022年,全市不锈钢产业与先进特钢产业布局基本形成;钢铁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心城区钢铁及焦化产能搬迁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5年,全市不锈钢产业与先进特钢产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成世界一流水平的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制造集群,年产钢不低于1400万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建设指挥部分别负责)

十二、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六十一)坚持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建立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业生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云”,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云动能”。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高重点行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综合集成能力。着力在优势行业技术支撑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两化融合基础设施支撑平台等公共服务支撑上取得突破,增强工业升级的动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十二)大力支持我市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起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培育一批大数据骨干企业,引导骨干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大数据综合实验区、产业集聚区和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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