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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52681291/zfb/2019-000011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9〕88 号
成文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19-09-0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力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服务高质量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具有临沂特色的科技奖励体系,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奖项奖种设置。按照国家和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对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设置市科学技术奖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0项左右。将市科学技术奖分设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原则奖励1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市技术发明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占比为1:4:5。

(二)修订《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借鉴国家、省科技奖励改革做法,开展专题调研,把握改革动态,提出改革完善临沂市科技奖励制度的思路和措施,增强科技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突出科技奖励的荣誉性,取消由财政出资的科技奖励资金。依据新修订颁布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完成《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颁布执行。

(三)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奖的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促进全市科技奖励设置更加规范有序、成效作用更加明显。为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技术标准纳入科技进步奖申报范畴。

(四)明确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度。参照《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依然按照原有提名方式,由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及经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其他部门进行提名。

(五)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奖。强化对社会科技奖励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稳步推进社会科技奖励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在当前设立社会科学奖条件不成熟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拓宽科学技术奖励资金渠道。对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参照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执行。

(六)完善以绩效评价为重点的市科学技术奖评价体系。强化科技奖励对全市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实施和“十优”产业倍增计划的引导助推作用,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市技术发明奖突出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市科技进步奖突出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

(七)建立申报、提名和评审诚信制度。强化申报单位和个人、提名者和评审专家的诚信意识,明确申报单位和个人、提名者和评审专家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申报、提名及评审流程和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者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被提名。

(八)鼓励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加大对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指导我市单位和个人拓宽渠道向上申报争取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纳入全市科学技术奖表彰范围,按照《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奖励。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全市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发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奖励改革工作顶层设计、科学规划,指导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撑。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修订《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修改完善《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研究落实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章程、监督委员会章程、提名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评审监督办法、异议处理办法等配套措施。

(三)推动措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扎实抓好科技奖励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临沂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科技局局长姚书华解读《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简明问答:《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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