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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9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20〕119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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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确保“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落实和财政平稳运行,现就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力支持“六稳”“六保” 受疫情影响,今年财政收支矛盾空前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着力做好特困群众兜底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等工作。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基层“三保”保障责任,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基层“三保”底线。(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二、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各级各部门要把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跟踪完善措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查违规收费,坚决防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冲抵”减税降费红利。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采取虚收空转、收过头税、乱收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不得违规对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考核排名,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违法违规增加财政收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坚决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年内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严控专项资金预算;严控资产更新。在年初预算已压减的基础上,市级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再压减3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用于急需支出,确保市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再压减60%以上。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支出压减力度,提出具体执行目标并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三)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与管控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切实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除中央、省有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要对预算支出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民生政策、疫情防控,以及教育、科技、人才、扶贫、就业、水利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等压减控制类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规模重新研究分配意见;对楼堂馆所购建、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要合理把握预算支出节奏,除国家和省有特殊规定外,基本支出严格按序时进度支付,工程建设类和项目管理类资金,严格按工期和实施进度支付,股权投资资金、政府引导基金和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严禁超进度、超需求、超合同拨款,严禁违规在项目开工前垫款,做到资金即拨即用,提高使用效益。要用好用足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优化调整投向,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用于必保的硬性重点支出。(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四)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 对项目执行和政府采购形成的结余资金,要及时收回财政;对结转超过一年的资金,要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对结转不到一年以及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中,预计年底前难以实现支出的,或者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可收回财政或按规定程序调整用于其他更加亟需支持的项目。市财政要定期通报各县区、各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和盘活存量资金情况,并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筹调配机制,鼓励各县区建立政府公物仓,促进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率。对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闲置的资产,要收归政府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或者督促相关单位采取进场公开交易、出租等方式盘活。要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对闲置房产采取调配划转、出售变现、出租等措施盘活利用。政府持有的投资基金等股权,可按照章程或协议转让。加强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政府资产盘活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局、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五)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县区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得因应对疫情而忽视债务风险,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风险。要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对债务数据造假“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按规定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要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提示,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要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理念,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2021年度预算编制,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按照有依据、有标准、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原则,重新排项目、定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要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针对发现问题相应压减下一年度相关部门、相关资金预算安排。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直达资金效益,确保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要严格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台账,做到每笔资金都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切实提高纾困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要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发行后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 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落细本通知要求,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将本地区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分类管理清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分类管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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