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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2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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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2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县区和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10件) (一)年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2.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二)年内拟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1.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起草单位:市文明办) 2.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年内开展调研起草的地方性法规项目(5件) 1.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配合组织实施) 2.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临沂市农药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5.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4件) (一)政府规章拟审议项目(1件)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政府规章调研预备项目(3件) 1.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水文局) 2.临沂市共享自行车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3.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起草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 1.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起草部门:市司法局) 2.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司法局) 3.临沂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4.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5.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起草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6.临沂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起草部门:市医保局) 7.临沂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临沂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临沂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市城管局) 11.临沂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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