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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3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1〕50号
成文日期 2021-07-17 发布日期 2021-07-1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7日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公路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鲁发〔2020〕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交通强市,优化全市路网结构,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行业相对独立发展向社会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为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交通力量。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造)高速公路260公里、普通国省道300公里、农村道路4000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化客车、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公路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建成公路提质增效“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路网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普通国省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提升新建农村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100%区域中心村(社区)、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力争中心城区到县城实现一级公路连接,县区城区与所辖乡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乡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持续完善既有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入村庄的部分公路规划建设时,要与农村生活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浪费。(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二)实施道路通达工程。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优化路网布局和衔接,注重节点改造,提升路网整体服务功能。巩固扩大100%行政村通农村公路的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鼓励修建路面宽度8米以下的道路,持续推进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有两条高速公路通达,打造“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和“153060”公路出行圈,所有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高标准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实施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全市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每年大中修里程均达到总量的7%以上,消除路网主要路径的简易铺装路。到2022年,普通国省道优良率达93%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重点桥梁检测和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到2025年,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加快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路段,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基本消除公路安全隐患。选择1000公里事故易发的村道,实施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四)实施融合发展样板工程。把自然、生态、文化、科技产业融入公路规划建设中,探索“公路+旅游”“ 公路+生态” “公路+产业”“ 公路+互联网”等复合发展模式。开展沂蒙最美公路、乡村振兴路、沂蒙致富路命名活动,建立一批交通强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四好农村路”样板。到2025年,打造12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省级融合发展样板路、35条市级样板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五)实施运输服务升级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具备条件地区推行全域公交,坚持“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引导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物流全覆盖。到2025年,形成城乡一体、高效快捷、功能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实施公路综合管理创新工程。全面推广公路“路长制+”,构建公路综合管理新机制。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集中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摆乱放和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公路路面及绿化管护水平,规范平交道口、中央护栏和公路附属设施管理。严厉打击涉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涉路工程审批许可和施工管理。将公路综合管理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构建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七)实施公路为民提质工程。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停车港湾、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库建设,探索公路服务区多样化运营模式。完善卫生设施、增加厕位数量、加强保洁管理,持续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积极研发应用“智慧公路”等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桥梁路面及交安设施监测、出行服务等智能融合的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路提质增效行动由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专班负责,专班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日常工作,发挥指导、督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市级财政对“四好农村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相关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县区统筹使用。按照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建设,鼓励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加强监督评估。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县区并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市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附件: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任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君师 副市长

成 员:赵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万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书华 市发改委主任

张大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厉建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吴恩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立娟 市城管局局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韬 市水利局局长

钟呈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鞠成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汤海山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音波 市林业局局长

类延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沈如茂 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 强 罗庄区委副书记、区长

姚运明 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立军 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波 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 明 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炜 沂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士贤 平邑县委副书记、县长

徐立峰 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武光锋 蒙阴县委副书记、县长

侯占夫 莒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雷 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佗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君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献荣、类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总路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副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县区(开发区)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开发区)副总路长;镇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市“路长制+”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检查、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各级路长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路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将“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半年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综合考核。

文字解读: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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