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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67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字〔2021〕7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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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字〔202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历史载体和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为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和建筑遗存,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临沂皮鞋厂等12处建筑为临沂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保护责任,严格遵守保护程序,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临沂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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