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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1〕102号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0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现供电企业直供服务到户,保障老旧小区居民安全可靠用电,根据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中心城区纳入临沂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且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未移交给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的小区。

二、改造内容

10千伏公用供电线路T接点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及安装工程。

(一)配电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开关柜、电缆分支箱、无功补偿装置、配电自动化装置等。

(二)供电线路:架空线、电缆、电缆沟、电缆排管等。

(三)计量装置:表箱、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低压电流互感器等。

三、改造费用

改造费用包括老旧小区供电线路、配电设备、计量装置等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及管沟建设(含道路、绿化设施挖掘恢复)费用等。经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拟改造供配电设施的项目共118个、322.88万平方米,计划分5年实施,其中2021年17个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共计3045万元,折合90.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按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第5号会议纪要:“市、区财政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出资三分之一”,市财政需承担1015万元。其他年度实施改造资金根据情况另行评审或按2021年评审90.9元/平方米包干,如按2021年评审单价测算,市级财政共需承担9783.26万元改造费用(含2021年)。

四、实施主体

(一)组织实施单位

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组织实施。

(二)资金筹措单位

市、区财政部门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府投资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筹措改造补助资金;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按照规定筹措由企业承担的改造费用。

(三)统筹协调单位

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四)设施改造和验收单位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招标采购及验收等工作。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年度计划改造面积及标准纳入市、区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自年度预算或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资金实行市、区财政按规定补助,各出资三分之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兜底的方式实施。

(二)拨款方式及程序

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各区负责落实开工情况和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开工后一次拨付到区财政,再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各区财政承担的资金可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拨付。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应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足额安排自有配套兜底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施工,不得挪用。如验收发现未按设计方案和标准建设,相关资金交回市、区财政。

六、具体要求

(一)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选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材料(设备)到货后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3.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对纳入改造的小区,各区负责落实施工环境的保障、进度跟踪、协调督导等,掌握改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改造标准执行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

6.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完成后,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组织验收后统一管理。

(二)设施资产归属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在改造实施前应与老旧小区的供配电设施产权方签订资产移交意向协议,产权方同意无偿移交并签署协议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改造后形成的全部供配电设施(不含表后线)产权归属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原有供配电设施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拆除并处置。

(三)表后及沿街商铺供配电设施改造

1.老旧小区住户需要安装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购置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免费安装。

2.电能表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产权归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管理。

3.电能表至公用附属设施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4.供水、供热、供气等专营单位因经营需要安装的用电设备,由产权单位出资进行改造。

5.老旧小区沿街商铺等非居民用户,不纳入改造范围,确需改造的,由用户自行出资并按照相关标准改造,经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统一接收管理。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同步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是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及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处理改造相关手续,对于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审批事项及民事协调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妥善处置,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局作为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改造总体进度。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组织验收。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筹集落实资金,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倒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工。

(三)强化推进措施。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小区改造开竣工时间及责任人,加快推进实施。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严格调度督导。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快速高效完成调度工作任务。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文字解读: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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