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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09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日期 2023-04-2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临政办字〔2023〕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老字号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老字号企业认定,加快建设“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积极推动老字号新国潮消费,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十四五”末,我市老字号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建成,老字号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建设初见成效,老字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到2025年底,“临沂老字号”达到30个以上,“山东老字号”达到20个以上,“中华老字号”达到5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老字号队伍

1.开展老字号认定。按照“分级认定、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挖掘培育和认定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社会广泛认同的“临沂老字号”,择优推荐认定“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成立老字号协会。指导老字号企业成立协会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协会和政府沟通机制,聚力保护老字号资源,提升老字号品牌,弘扬老字号文化,加强老字号企业交流合作,引导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

3.培养老字号人才。引导老字号企业与相关院校开展合作,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院校兼职任教,支持有能力的院校在课程设置中加强相关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吸纳院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临高等院校)

(二)夯实老字号保护体系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等法律手段,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保护力度;引导老字号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对屡教不改、重复侵权、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老字号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荐我市老字号传统技艺纳入国家、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博物馆登记备案、列入名录,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认定为文物,推动各级政府将具有重要价值的老字号文物遗存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进行修缮保护。(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6.强化原址风貌保护。将符合要求的老字号建筑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杜绝拆除承载老字号有关功能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支持各县区对老字号建筑改造修缮,在原址原貌基础上,开设老字号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导各县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老字号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进行整体保护,明确空间形态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老字号传承体系

7.促进技艺传承。将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培训重点对象,鼓励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通过提供传习场所、经费补助等形式,为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等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有条件的院校设立临沂老字号暨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基地,支持院校与老字号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驻临高等院校)鼓励老字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支持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参与职业技能大赛,推荐拥有符合条件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老字号企业申报临沂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文化类老字号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培育和认定中医药老字号企业,鼓励中医药老字号企业挖掘、申报、生产名老中医的经方和验方,支持开办中医诊所,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支持餐饮、食品和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建设符合传统工艺要求的生产、加工配送基地,加大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促进文化传承。指导老字号企业收集、整理档案史料,支持促进老字号档案的保护与开发。(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在各级博物馆展陈老字号文化遗存等,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老字号企业建设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文化馆等,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组织老字号企业等联合举办“老字号嘉年华”“老字号购物节”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9.促进品牌传承。鼓励各类各级媒体开设老字号专题专栏,以适当方式宣传老字号企业家优秀事迹,持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展现老字号品牌文化风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将老字号纳入地方史志记载及地方志馆建设与展陈。(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院)

10.完善认定规范。科学修订临沂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完善老字号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红绿灯”机制,对老字号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临沂老字号”条件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暂停或终止其使用“临沂老字号”,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健全老字号创新体系

11.推动生产技术创新。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老字号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技术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驻临高等院校)

12.推动产品服务创新。引导老字号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打造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国潮消费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鼓励老字号企业提供现场设计、私人订制等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支持举办老字号文化创意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地域历史文化纪念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旅游产品,并列入相关文化和旅游产品重点推广范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13.推动经营业态创新。利用我市直播电商优势,实施“老字号+互联网”工程,鼓励带货主播与老字号企业深度合作,丰富主播带货资源,拓展老字号产品上行渠道;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数字化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老字号发展线下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完善物流配送,提升营运效率,加速老字号焕新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推进商文旅融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纳入老字号工业旅游基地、老字号企业文化教育基地;将老字号工业旅游纳入“亲情沂蒙”“好客山东”旅游线路进行重点推介。(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14.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家庭作坊型老字号向企业化转变、家族式老字号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善老字号商标、专利质押融资体系,引导老字号建立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及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深化老字号发展体系

15.推进品牌化发展。把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纳入质量强市建设整体布局,深入衔接“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老字号培优创优体系,通过推荐认定匠心大师、匠心产品,培育一批标杆企业、领军人物和金牌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支持老字号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鼓励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推进集聚化发展。将老字号集聚区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积极申报省级老字号集聚区,鼓励建设老字号产业园、商业街区等,支持引导老字号集中入驻、抱团发展,凝结城市记忆,提升运营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特色商圈、旅游景区和各类客运枢纽引入老字号企业开设旗舰店、集合店,鼓励购物中心、商超等设立老字号专区专柜,支持在博物馆、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社区等建设临沂老字号暨非遗体验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允许老字号企业按照传统或特有风格对门店进行修缮,保留符合招牌设置要求的特色牌匾,合理放宽老字号企业户外营销活动限制,支持老字号企业在自有区域、商业内街开展店内外传统技艺展示、体验和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7.推进平台化发展。为老字号企业搭建树品牌、拓市场的平台,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山东老字号暨非遗年货节、RCEP(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山东品牌中华行、老字号沪上行、黄河流域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等境内外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在外事接待、对外宣传、文化交流等活动中,优先选择老字号产品作为外事礼品。(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18.加强金融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发展。支持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机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老字号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9.加强财政支持。设立市级老字号专项资金,对老字号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老字号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等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支持老字号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加强人才支持。组织老字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中青年企业家培训或其他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老字号企业领军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申报沂蒙首席技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帮助老字号企业引入海内外高层次专家和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专家智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老字号企业申报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谋划成立临沂市老字号企业协会,加快“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交流和行业自律,开展好服务老字号企业的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图表解读:《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媒体解读:我市加快“临沂老字号”公共品牌建设 老字号走向“新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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