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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004448101-09_E/2016-051200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发〔2016〕13 号 |
成文日期 | 2016-04-22 | 发布日期 | 2016-04-25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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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考核办法(试行)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的意见》(临政发〔2016〕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6〕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量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12个专项行动责任单位。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评分制,考核分值100分。采用功效系数法对考核对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分为该项分值的满分,最后一名得分为该项分值的50%,其他的按比例计分。采取指标考核、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每月考核、年底汇总。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行政处罚、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机构建设、宣传报道等情况,详见附表。 五、考核程序 1.“大快严”行动统计信息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统计数据。 2.市安监局各业务科室、监察支队、应急中心及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意见报统计信息组,统计信息组和宣传报道组将汇总的数据报综合协调组。 3.综合协调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按照附表规定进行计分。 4.综合协调组对各县区报表随机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该项判零分并通报批评。 5.综合协调组汇总综合考核结果报“大快严”行动办公室审核,“大快严”行动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六、结果运用 1.每月考核成绩及时通报。 2.1-4季度考核成绩分别按20%、20%、20%、40%的权重计入“大快严”年度考核成绩。 3.“大快严”年度考核成绩计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占比不低于60%。 附件:1.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快严”行动考核表 2.市直有关部门“大快严”行动考核表 附件1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快严”行动考核表 县区: 年 月 日
附件2 市直有关部门“大快严”行动考核表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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