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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101-02_zfgw/2017-022101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7〕5 号
成文日期 2017-01-26 发布日期 2017-02-03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临沂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月26日

临沂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科学指导全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创新消防管理,着力打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提升,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全市共发生火灾3036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18092.75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市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部门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部署、检查、督导、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民政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专项治理活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初见成效。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全面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积极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共检查单位23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32万余处,责令“三停”单位1700余家,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共19个全国重点镇、101个建制镇编制消防规划,改建、新建消防站13个,新增、修缮市政消火栓4218具,配备消防车60辆、个人防护装备1万余件(套)、灭火救援器材5500余件(套),灭火救援实战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2个、专版1个,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稿一千余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关注人数达到11余万人,建成由6处消防文化主题公园、百所社区消防体验室、千家消防宣传培训示范单位及万名消防志愿者共同组成的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体系,全市270余万人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民消防理念深入人心。

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市、县(区)二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应急救援联合指挥、灭火救援战区协作等机制,持续开展“大练兵、大培训、大熟悉、大演练、大比武”活动,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9011起,营救被困群众4125人,保护抢救财产价值 143769.57万元。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快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1号),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达标活动,全市共建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3支、乡镇消防队36支,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24人。全市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16支,编配队员316人。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全面深化公安和消防改革的重要时期,消防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社会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加。随着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带来的一系列新老并存、城乡交织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大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转移,消防管控难度加大,火灾发生几率增加。另一方面,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板材加工企业、商场市场物流园区和易燃易爆场所剧增,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火灾事故概率不断上升。

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依旧薄弱。个别地方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发挥作用不明显。乡镇、街道办事处缺乏专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界定不清晰,职责履行不到位,管理方式粗放,未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制度、标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患自查措施不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高。

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有待加强。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虽然我市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购置了部分新型消防装备,但县区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薄弱。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高、精、尖”车辆装备短缺,战勤保障发展不平衡,消防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设备缺乏。跨区域救援能力亟需提高,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会指挥、能打仗的一线专业指挥人才和“拳头”型攻坚队伍短缺,适应现代大型灾害事故处置需求仍显不足。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亟待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亟待加强。专业人才队伍较为匮乏,消防宣传车辆等大型宣传设备欠缺,宣传培训渠道有待拓展。公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不够,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公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消防事业发展的各方面,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努力创造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破解消防工作中的难题。

坚持科学发展,推动消防改革创新。将“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坚持责任担当,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责任明晰、顺畅高效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严格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消防法治体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性消防安全标准,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制度体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坚持统筹兼顾,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设施、队站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消防基础建设,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坚持常态治理,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制度化排查、重点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深化以“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四化”建设。

(三) 发展目标

社会火灾形势更加稳定。较大、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19,特别重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伤人数、亡人数等四项指标持续下降。

消防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加快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主体,省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为补充的消防法制体系。

消防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监管部门规范文明执法、行业部门标准化监督相结合,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全覆盖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并实现常态化运转。

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社会消防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火灾隐患大幅减少,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消防基础建设更加牢固。城乡消防规划全面修编,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部达标,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升级优化。到2020 年,全市新建消防站不少于17 个。

灭火应急救援更加高效。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作战指挥调度快速顺畅,社会联动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高效,综合战勤保障快速有力,灭火救援专业队伍素质过硬,整体作战能力明显增强。

消防队伍发展更加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落实,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多元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社会志愿消防队伍普遍化建设不断加快,覆盖城乡的消防专业力量体系全面形成。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针对我市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市资源配置、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适时推动地方消防立法,规范和指导火灾防控工作。

2.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逐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指标任务。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社会综治和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把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增长、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有效落实奖惩。逐步将火灾隐患检查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理清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审批联动、隐患抄告、联合执法等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出台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提升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对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4.狠抓单位主体责任。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措施,巩固提升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将单位消防安全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在2016年3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的基础上,2017年,50%的重点区域全部建立协助组织;2020年,实现重点区域协助组织全覆盖。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5.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在所有县区和全国重点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编制修订的基础上,2017年全部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编制修订。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每年制定进度计划,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督查,推动规划内容落地执行。

6.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新建成消防站5个,2017年-2020年,每年将新建消防站3个。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2016,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共计2732个;2017年全市将新增市政消火栓2732个;2018-2020年,每年将新增市政消火栓1000个,确保“十三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100%。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源,在石油化工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周边建设消防专用取水口或引水设施,并建立完善消防水源管理机制。

7.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制定并落实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建立消防装备评估论证制度,深化评估结果应用。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加强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和器材配备;重点石油化工区域消防站配备大功率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配齐消防员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加快更新换代,提升防护等级。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8.深化消防教育培训。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各级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推动消防进教材、进课表、进军训,每学期安排至少4节消防安全教育课;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消防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科技、司法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发动全民参与消防演练。2020年,建成1个有一定规模、相对独立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深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建立涵盖消防权威发布、消防宣传教育、消防业务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全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关注目标人群达到20万人。推动利用数字有线电视开机、电影院开映、KTV娱乐场所开机等视频画面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加强单位参与消防公益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消防执法服务与公益宣传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建立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调查,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60%。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完善媒体跟踪采访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各级官方政务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消防工作动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定期播发消防宣传提示性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在重大节日和重点防火时期免费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四)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10.夯实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明确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在2016年50%的乡镇、街道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2017年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2020年,形成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

11.建立常态化隐患整治机制。健全火灾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行业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因地制宜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公告、曝光制度以及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对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三停”、临时查封和拘留等措施,督促整改隐患和减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健全火灾预警发布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函告制度,完善“96119”举报投诉机制,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警示作用。

12.优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整治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简化建筑功能,推动将食宿、购物、娱乐等用火用电多的附属设施搬出古建筑群。以古建筑保护修缮和旅游开发为契机,解决原有建筑遗留消防安全问题,增补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利用天然水源,修建蓄水池。推动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13.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建设。合理规划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志愿消防队伍等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改善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14.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规范和发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力量服务水平和质量。将消防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15.构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立消防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原则,推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利用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火灾隐患等不良行为的单位,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星级酒店评定、学校创优评定、银行资信等级评定以及保险费率调整等事项挂钩,提高违法成本,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自律意识。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全市2个特勤中队全部按照标准配齐人员,配强装备,强化训练,切实把消防特勤队伍建设成为处置急难险重任务的尖刀力量和全市跨区域增援的机动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类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建设。

17.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出台《临沂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政府与应急联动单位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构建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充实健全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技战术研讨会商。修订完善各类重大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广泛开展区域性、大联动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18.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级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争取2018年前完成建设任务,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水域等重点课目实战化训练。完善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配齐配全战勤保障车辆、装备、物资、人员,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加强供水中队建设,建立1个供水中队。

19.加强灭火救援指挥能力建设。规范市级全勤指挥部建设,提高消防指挥员能力标准,实现专业化指挥。全面深化消防执勤中队干部能力考评,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考评程序,逐步推行持证上岗,提升基层指挥员初战指挥能力。推进士兵职业鉴定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士兵、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岗位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20.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通过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对烈士、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及重大疾病的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及其家属进行捐助,奖励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解决官兵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生活难题。加强消防官兵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住房保障,加大公寓房建设力度,2017年建设41套官兵公寓房,同时积极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消防官兵解决公租房。将副营职以上干部统一纳入地方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参加各级党校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六)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21.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建设。2020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1000人。研究制定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规范和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队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

22.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多元化建设。遵循“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的原则和“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标准,在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一镇一队一车”建设目标的基础上,2017年已建成但不达标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完成升级改造;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建立联动机制。

23.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在全市所有大型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督促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到2020年,全市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建立消防管理机构。鼓励社会参与建设、企业自行建站购装,人员采取外包服务的形式建立专职消防队。

24.推进志愿消防队伍普遍化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治安联防、保安巡逻等群防群治队伍,在重点单位、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2016年,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已建成微型消防站;在此基础上,2018年全部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进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到2020年年底,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2020年,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达到10万人。

(七)大力实施科技兴消战略

25.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消防云”建设,建立适应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新型信息化架构,利用优势资源建设消防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信息交换平台,整合优化基础硬件环境。积极推动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基础数据和动态数据采集、管理及应用,逐步提升情报信息对防火、灭火等各项警务决策的辅助能力。

26.加强消防科技研究创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广泛参与消防科技攻关研究,进一步优化全市消防科研环境,在防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科技成果,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强化消防部队的科技应用,提高消防部队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单位采用新科技、新技术,提高技防水平,推动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推广应用物联网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每年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1万个。

(八)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27.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消防重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消防业务经费安排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水平,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把“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政绩综合考评体系并督促落实。

(二)实行评估问效。各级政府要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建立完善规划落实评估和考核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评分析,并接受监督。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准确理解把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了解、熟悉“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2.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规划表

   3.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表

   4.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智慧消防”建设规划表

附件1

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县区

消防站建设目标数(个)

市政消火栓建设目标数(具)

“十三五”目标

年度目标

“十三五”目标

年度目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兰山区

5

1

1

1

1

1

1901

559

559

261

261

261

罗庄区

1

1

294

96

96

34

34

34

河东区

2

1

1

468

120

120

76

76

76

高新区

0

189

60

60

23

23

23

经开区

1

1

538

185

185

56

56

56

郯城县

2

1

1

913

308

308

99

99

99

兰陵县

1

1

807

276

276

85

85

85

沂水县

2

1

1

287

76

76

45

45

45

沂南县

1

1

622

209

209

68

68

68

平邑县

1

1

424

140

140

48

48

48

费 县

1

1

222

66

66

30

30

30

蒙阴县

1

1

242

76

76

30

30

30

莒南县

1

1

724

230

230

88

88

88

临沭县

0

275

85

85

35

35

35

临港区

0

166

50

50

22

22

22

合计

19

5

4

3

3

4

8072

2536

2536

1000

1000

1000

附件2

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规划表

项目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消防文员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新增合计

“十三五”任务数

“十三五”任务数

年度分解

新增合计

年度分解

应建数

实有数

欠账数

新增人数

应建

实有

欠账

新增人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兰山区

6

5

1

23

8

4

4

32

55

2

13

13

13

14

5

1

2

1

1

0

罗庄区

2

1

1

23

3

0

3

24

47

1

11

11

11

13

6

1

2

1

1

1

河东区

2

1

1

23

3

0

3

24

47

1

11

11

11

13

6

2

1

1

1

1

高新区

2

1

1

23

1

0

1

8

31

1

7

7

8

8

2

1

1

0

0

0

经开区

2

1

1

23

0

0

0

0

23

1

5

5

6

6

2

1

1

0

0

0

郯城县

2

1

1

23

9

0

9

72

95

3

21

23

23

25

6

2

2

0

1

1

兰陵县

2

1

1

23

2

1

1

8

31

1

7

7

8

8

5

1

1

1

1

1

沂水县

2

2

0

0

4

0

4

32

32

1

7

7

8

9

5

2

2

0

0

1

沂南县

2

1

1

23

13

0

13

104

127

5

30

30

30

32

3

1

1

1

0

0

平邑县

2

1

1

23

12

0

12

96

119

4

28

28

29

30

5

1

1

1

1

1

费 县

2

1

1

23

7

1

6

48

71

2

16

17

17

19

5

1

1

1

1

1

蒙阴县

2

1

1

23

2

0

2

16

39

2

9

9

9

10

8

3

2

1

1

1

莒南县

2

1

1

23

12

0

12

96

119

4

28

28

29

30

5

1

1

1

1

1

临沭县

2

2

0

0

5

0

5

40

40

1

9

10

10

10

5

1

1

1

1

1

临港区

1

1

0

0

2

0

2

16

16

0

3

4

4

5

2

1

1

0

0

0

合计

33

21

12

276

83

6

77

616

892

29

205

210

216

232

70

20

20

10

10

10

备注:1.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建数是根据各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测算应建城市消防站的数量,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建数是各市所辖乡镇按要求应建专职消防队的数量。2.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新增人数=城市消防队站欠账数×23(人);23 人是根据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每个队(站)最低配备23 人的标准确定的数量。3.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新增人数=乡镇消防队站欠账数×8(人);8 人是公安部《乡镇消防队标准》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员的数量。


附件3


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表


年度

任 务

2017 年

1.罗庄特勤消防站和兰山、河东、高新区、经济区、沂水一级普通消防站配备大型泡沫消防车及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和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

2.全市各县区至少配备1架消防无人飞行器。

3.配备隧道专用消防车。

4.60%的消防站灭火防护靴更新为新型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增配单兵定位装置。新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0%以上带高压应急充气装置。

5.特勤消防站、30%的一级、二级消防站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6.配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各类储备装备物资。建立完善区域性装备物资保障库和装备维修中心,提高跨区域装备增援和保障能力。

2018 年

1.组织全市重点区域、消防大队装备建设评估论证。

2.兰山、罗庄、河东配备小型消防巡逻车、多功能灭火机器人。

3.罗庄特勤消防站,兰山、河东、高新区、经济区、沂水一级普通消防站,郯城、蒙阴、兰陵、莒南、沂南、平邑、费县、临港二级普通消防站的装备质量性能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特勤消防站、一级和部分二级普通消防站灭火防护靴全部更新为新型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增配单兵定位装置。

2019 年

1.100%的特勤消防站、80%的一级、二级消防站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

2.全市消防站配备2 台可燃气体探测仪、2 台测温仪、2 台有毒气体探测仪、2 台热像仪。

3.市消防指挥中心配备大型无人飞行器。

2020年

1.全市各级消防站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

2.全市各级消防站配备带高压应急充气装置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占总量30%以上。

3.全市各级消防站配齐并全部更新为新型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增配单兵定位装置。

4. 全市各级消防站配备专用救生衣与救生器材。


附件4


临沂市“十三五”期间“智慧消防”建设规划表


项目目标

任 务

目 标

“智慧消

防”工程

开展“智慧消防”建设,指导试点县开展“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收集、整合消防内外部数据,提出具体的业务应用需求和数据挖掘方向并开展个性化需求应用研发。

2017年,完成市级“智慧消防”平台的初步建设,同时对现有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为平台显示提供硬件支持;争取试点县开展县级“智慧消防”项目建设。市级“智慧消防”数据库汇集全市15个县区各项数据,并依据需求收集、整合全市公安消防内部和市公安局、政府部门数据;全市消防部队在原有通用应用的基础上,开展个性化需求应用研发。

与省公安消防总队、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等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完善和修订“智慧消防”各种标准、研发;完成指挥调度网优化与建设。

2018 年,实现市级“智慧消防”项目与省公安消防总队、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等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修订“智慧消防”项目中云计算、数据层等各项标准,并不断完善平台,开展创新应用;完成指挥调度网的核心设备及主干链路冗余备份建设,优化网络架构,扩展网络地址空间,升级网络传输带宽,将网络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

对已有“智慧消防”各项数据及应用进行完善,实现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功能与“智慧消防”全面对接与应用。

2019 年,依据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标准,不断完善“智慧消防”项目数据层及应用层;实现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功能与“智慧消防”全面对接与应用,实现执法过程与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火灾原因调查辅助系统,建设涵盖材料与构件燃烧特性、火灾现场重构、火灾现场痕迹图谱等的基础数据库,搭建分析应用模块,研发火场视频处置软件,实现火灾影像资料综合分析和共享利用,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准确性。

建设消防综合应用平台和城市消防

远程监控系统。

2020 年,对现有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业务架构、数据框架、数据库和应用体系进行重构,建设架构合理、功能规范、接口完整、以块为主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各业务基础信息的集中采集、录入、核查、反馈“一站式”,满足基层工作的应用需求;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市政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测,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视频监控、消防巡更等系统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汇入公安综治平台,提升火灾动态防控水平,推动小单位、小场所、小门店的智能火灾报警系统联网应用,推动“三合一”、居住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特殊部位、高危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联网应用,实现火情及时发现和快速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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