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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
索引号 | 852681291/xtmlwh/2019-000000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发〔2019〕1 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日期 | 2019-01-02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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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重心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是建设和谐宜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各类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调整理顺环境卫生作业体制,实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实现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管理。通过完善经费保障和考核监督体系,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理顺管理体制 出台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市、区、镇(街)三级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分工,推进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镇(街)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一)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行业发展规划、管理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镇(街)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考核;指导各区(开发区)环境卫生作业招标发包,监督定额执行;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等大型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区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公厕、收集站等小型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作业发包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镇(街)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的作业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及作业经费拨付等工作。 (三)镇(街)作为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辖区内物业小区、村居社区等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的作业质量日常监督考核;负责突发环境卫生问题的及时处理和协调等工作。 (四)社区(村居)在所在镇(街)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自治管理责任。 三、保障经费投入 (一)加大环境卫生作业经费保障力度。各级财政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参照《山东省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标准,结合财力状况,编制环境卫生经费年度预算和招标控制价,自2019年起,逐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经费投入,力争用3年时间达到省定额标准。 (二)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根据《临沂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制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保障经费投入。自2019年起,用3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心城区缺失的环境卫生设施进行选址补建,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按照环境卫生设施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原则,加强对新建社区、新开发小区、拆迁还建社区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的监督工作,加大对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到位。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中节能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临沂蓝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大型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分拣暂存场所、中小型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场等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实行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 (一)做到保洁区域全覆盖。落实“墙根到墙根”全区域保洁,将中心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带、绿化带到墙根、河道水域、街道村居背街小巷全部纳入环境卫生保洁范围。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镇(街)要对环境卫生作业面积进行统计建档,作为核定经费、招标发包及考核的依据。环境卫生作业发包后,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统一进行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对因环境卫生经费不足未能纳入统一发包的道路、人行道或绿化带以外到沿街门店、市场、商场的区域,按照“门前五包”要求,由沿街门店、市场、商场负责保洁,所在镇街要建立“门前五包”责任区考核制度,按与环境卫生作业路段统一保洁时间、统一保洁标准的原则,纳入日常监管考核范围。 (二)做到保洁时段全覆盖。实行主要道路、重点区域每天16小时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每天早6:30(冬季7:00)之前完成人行道人工普扫,主道、辅道和人行道巡回捡拾采用小型机动和徒步方式进行,全天守岗捡拾保洁,繁华道路晚间守岗保洁值班至22:00。重点区域、有条件的公厕应实行24小时开放、24小时保洁。 (三)做到精细化保洁全覆盖。中心城区建立以机械化保洁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模式,采用高压冲洗、洗扫一体、人行道冲洗和人工快速巡回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变“扫路”为“洗路”,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作业率和水冲作业率不低于90%。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保洁等级、面积及路况等实际情况,制定高压冲洗车、洗扫车、吸扫车、清扫车等保洁设备配置标准和保洁人员配置标准,并做好对环境卫生作业公司保洁设备和保洁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环境卫生作业公司要依照国家劳动定额,结合道路保洁等级及污染严重程度等实际情况,配足一线环卫保洁人员。主次干道保洁应以大型保洁机具联合作业为主体,以小型保洁机具巡回作业为辅助,人行道保洁采取人工普扫和小型机动、徒步方式巡回捡拾作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推行“深度保洁”作业标准,主次干道车行道地面尘土不得超过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主要道路可见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五、健全环境卫生保洁监管考核体系 (一)加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监督管理。全面开放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市场化。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招标的指导和监管,促进环境卫生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保障环卫工人权益,提高环卫工人待遇。 1.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山东省环境卫生作业计价定额》编制环境卫生经费年度预算,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 2. 规范环境卫生保洁作业项目招投标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在需求公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和签订合同等各个环节坚持公平、公正,杜绝有违市场公平的地方保护、主体歧视等行为。以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杜绝低价中标和低于成本中标。 3. 加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管理,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要求配备足够保洁人员和保洁设备、侵害环卫工人权益、保洁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违约行为,要根据严重程度和合同约定,在资质审批(外地企业备案)、信用记录、费用结算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罚,直至依法解除合同,限制进入环境卫生作业市场。 (二)强化环境卫生保洁监督考核。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和镇(街)要制订相应的环境卫生保洁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作业三级考核体系,实行“下考一级”,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实现考核结果与作业经费挂钩、与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挂钩、与单位个人评先树优挂钩。 1. 市级考核。考核对象为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和镇(街)、环境卫生作业公司,考核内容主要是各区(开发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市场化运作、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环境卫生质量、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各类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等。考核成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同时,建立奖补制度,市里按照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排名情况兑现奖补资金,以2018年为基数逐年适度增加。 2. 区级考核。考核对象为辖区内镇(街)和环境卫生作业公司,考核内容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监管制度建立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环境卫生作业公司作业质量、保洁人员及保洁设备配备等。考核结果与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经费拨付挂钩,与镇(街)综合考评挂钩。同时,中心城区各区要参照市里的办法,对乡镇街道进行奖补。 3. 镇街考核。考核对象为辖区内社区(村居)、居住小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和沿街商场、市场等,考核内容主要是社区(村居)、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状况、环境卫生作业公司作业质量、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结果与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经费拨付挂钩,与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奖罚和评比挂钩。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繁杂的、系统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导考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责任、进度、考核要求,定期督查评估,兑现奖惩。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发挥市级环境卫生智能化管理平台和第三方考核的作用,通过环境卫生作业监管考核数据的汇总、量化、分析,综合评定各区(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作业公司的工作现状与效能,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各环境卫生作业发包单位要加强对作业公司的监管,确保环卫工人工资在我市最低工资保障线基础上上浮10%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强化执法保障。各级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核准和处理消纳场所审批,依法查处乱倾乱倒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核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及时查处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等;城管部门要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及时查处污染道路、乱倾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乱倾乱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查处;房产部门、镇(街)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落实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定点收集,严禁物业公司委托无资质单位或个人运输和处理装饰装修垃圾。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让垃圾无处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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