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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7〕33号
成文日期 2017-09-28 发布日期 2017-09-2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临沂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建设健康城市,提高城市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指导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提高城市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促进人的健康为城市发展优先目标,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中,综合运用各种促进方式,规范公共健康行为,确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技术资源,创新协作联动机制,鼓励、组织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拓展和延伸国家卫生城市范围,推进全域卫生创建,优化农村环境。坚持规划引领,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导,持续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坚持定期开展评估,针对不同区域、领域和人群,找准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促进健康发展良性循环,有序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工作。

三、行动目标

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体系,加大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力度,持续巩固完善健康城市建设基础。到2018年,建成省级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单位,到2020年,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更加健全,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和健康人群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全市健康城市建设各项行动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人居环境更加健康。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到2020年,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河流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60%,市控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Ⅴ类以上水质。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达到10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达到10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48平方米。

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覆盖率达到99%,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样,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

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具有地方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7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2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50张,公共卫生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健康人群更加壮大。群众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同等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79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内,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0万、4‰、4.5‰以下,居民健康素养达到22%。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占全市人口比达38%以上。

四、行动内容

(一)营造健康环境

紧密结合健康环境、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环境质量。

1.全面开展水体修复。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沂河、沭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高水体水功能区达标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启动临沂城饮用水第二水源地建设。强化水库生态保护。建设大沂河、大沭河湿地保护区。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生态河道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理高排放行业,推进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全面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完成临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等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环卫设施配套。加快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程”,提高城乡环卫设施配置水平,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数字城管”向县城、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全时段监控、全方位监督,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为遵循,加快推进农村“七改”,持续优化乡村环境,大力倡树文明乡风,努力建设具有沂蒙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供电公司、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科学编织线路、站点规划。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辆,逐步推出公共自行车、公共电动汽车租赁服务。加快推进公交车专用道、BRT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构建健康社会

以广覆盖、一体化、可持续为导向,将健康融入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全市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1.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打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均衡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课程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拓宽全民终身学习通道。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延伸,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探索医教、康教结合运行机制,提高康教服务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范围,增加有效供给。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制定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动态调整租金,实现公租房有序进出。鼓励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稳步推进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就业,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放大创业扶持资金效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临沂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强化就业培训,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联合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打造手机微信就业服务平台。推动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消除就业限制和歧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推进平安临沂建设的根本目标。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控,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特大事故、有效治理职业病危害。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的综合防灾体系。(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健全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渔业局、市畜牧局、临沂海关、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健康服务

以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慢性病、传染病、职业病、艾滋病和精神疾病等疾病检测及预防能力。围绕提高流行病调查、应急处置和实验室监测检验能力等,加强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开展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项目,预防和减少过早发病及死亡。加大对慢性病患者、亚健康人群和高危人群的风险评估、早期发现及综合干预。积极开展居民心理健康干预,加强对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和管理,推进专业心理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着力加强国医堂内涵建设,推广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特色疗法,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培育重点中医专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统筹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实现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领域应用,建设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行业监管和指导服务,优化补贴机制,引导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快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健康人群

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加强控烟工作力度,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奠定坚实基础。

1.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两孩”政策,加强妇科、产科、儿科基础设施保障,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和优生“两免”工程,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做好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工作,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两非”等行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定期开展城乡妇女妇科病普查,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加快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流动妇女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对流动妇女生育和保健的服务质量。加大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把健康素养纳入城乡中小学国民基础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素养稳定提升,发挥“小手拉大手”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经常性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行政村健身工程全覆盖。举办赛事活动,带动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大烟草控制力度。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努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积极做好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工作,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无烟场所,降低人群二手烟暴露率。加强对违法吸烟者和经营管理者处罚力度。推广戒烟门诊和戒烟热线服务,加强控烟干预力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烟草公司、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开展市民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加强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干预。引导居民建立平衡膳食、适量运动、合理作息、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加大膳食控油、控盐宣传力度,降低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促进健康产业

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业,积极培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快速推进康养结合产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深入促进中药产业化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1.发展健康旅游业。以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等为载体,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健康旅游养生文化品牌,构建临沂全域旅游新格局。以临沂中心城区为核心,构建环临沂都市休闲圈、环蒙山休闲观光养生圈,打造沂河山水休闲带、沭河田园风光带、鲁南高铁旅游带,建设五个旅游区,形成“一核两圈三带五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方面资源,发展特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体育休闲示范基地和体育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山地、水上、汽摩、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康养结合产业。将医养结合纳入健康产业统筹推进,以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为抓手,积极打造“山氧水疗胜地、宜养宜居之城”。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重点项目,带动和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拉长养生养老养心产业链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医养结合”发展体系,解决居民基本医养需求。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健康管理专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稳步提升医养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促进中药产业化。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培育中药名厂、名店、名药。加快地道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规模化进程,扩大规范化中药饮片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提升重要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做大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及制品、保健制品、新型医疗器械、医药商贸流通、新型药用辅料及药包材、精准医学产品等产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分类施策强力推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活动,引进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鼓励自主研发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做好技术成果推广和转移服务等工作。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在城市和产业规划指导下合理布局、整合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逐步形成链条互补配套、资源配置高效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发展健康文化

着眼于改造并优化公众健康观念,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着力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快提升自我健康管理内涵,努力将健康理念导入公众意识之中,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健全市民文明公约等社会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和文化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公共场所等宣传载体和传播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宣传慢病和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急救与安全、职业健康、基本医疗等理念与技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打造一批健康教育主题公园、健康教育长廊、健康教育示范街等,宣传科学权威的健康教育知识,倡导正确健康理念,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健康示范工程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村居、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广场建设等为抓手,推进健康示范工程建设,为健康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细胞基础。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带动全市健康城镇建设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探索健康自我管理。探索、培育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引导市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通过专业指导、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更多市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提升居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培育扶持青少年志愿服务。以服务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为目标,推进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发爱国卫生相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青年志愿者队伍,设计实施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引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基础巩固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

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健康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环境和基层基础。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月-2018年7月)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健康状况进行全方位调查评估,理清影响城市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建立问题台帐,对症施策,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和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市级单位和县区政府工作任务。召开全市健康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2月)

从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健康文化等六个方面全面实施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对健康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价,确定改进方向,推进科学实施。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根据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积极查找存在的问及差距,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进一步挖掘全市健康城市建设特色和亮点,加大培育力度,为建设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立完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网络,把健康促进渗透到各项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二)开展社会动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环境保护等领域活动日(周、月)为节点,策划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运用市民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利用社区、单位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功能,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健康城市建设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引导激励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健康促进项目的公益投入和组织运行,形成多元化、可持续健康城市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四)实施监测评估

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队伍监测评估能力,定期评估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全面、科学、公正评价行动实施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本土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与指导,共同推动健康城市建设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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