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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gdj/2021-000014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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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新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及任务情况 (一)部门联合抽查: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仅市直有任务):配合部门为公安部门和税务部门; 2.文物拍卖、文物购销检查(仅市直有任务):配合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配合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 (二)部门内部抽查: 1.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卫生情况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 3.旅行社行业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 4.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 5.印刷企业检查(仅市直有任务); 6.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检查(市直和部分县区有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要主动认领抽查工作任务。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局统一抽取,并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请各县区于9月20日前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完成检查人员匹配工作。有部门联合抽查任务的部分县区要做好牵头工作,主动对接配合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二)要认真“照单”检查,客观录入检查结果。要严格按照“清单”检查内容、依据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规范要求,慎重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本次检查任务从9月18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但是由于营商环境评价考核需要,要求所有检查任务及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在9月30前完成。 (三)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抄告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场所、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南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相关企业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徐 晖 8127571 王士义 8726735 孟 琳 8303302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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