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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mzj/2020-000013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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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对市管社会组织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审计,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级登记数量的5%。 一、检查内容 1、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2、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3、资金来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有无乱收费、抽逃注册资金或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法情形。 二、检查资料 社会组织财务资料,具体如下: 1、登记证书副本、章程,相关许可证、收费备案(没有的无需提供); 2、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开户许可证; 3、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或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各项税务报表; 4、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会费收据、发票及其他收据的底联; 5、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变更验资报告及开办资金原始资料; 6、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流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固定资产盘点表、存货盘点表; 8、审计期间债权债务明细表; 9、对外投资依据包括:投资协议、验资报告、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及审计期间的会计报表; 10、有关对外的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借款协议、购销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捐赠协议等); 1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汽车行驶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 12、2019、2020年出具的审计报告; 13、各项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等复印件; 14、 审计期间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 15、民政局、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相关资料没有的,需要书面说明原因) 四、有关要求 各被抽查市管社会组织要认真配合,整理并提供真实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拒不参加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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