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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xhwyh/2021-0000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食盐专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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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市食盐专营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针对市内所有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书的企业落实食盐专营和规范销售记录情况。具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2-3家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名单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抽查。抽查工作中,如有需要,也可通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派人加强检查力量。 三、检查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预计2021年11月份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情况的检查;物流渠道、销售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经营范围要求的检查;企业2年内经营记录(台账)情况的检查;食盐储备情况的检查。 五、抽查流程 (一)制做抽查工作计划,获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任务要求情况合理制定抽查计划。 (二)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计划,由系统随机匹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检查过程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打扰。 (四)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以下4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情况,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五)稳妥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对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的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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