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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2-000024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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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22〕6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决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抽取投融资平台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数额较大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时间: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实施,于10月10日前结束。本次检查范围以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为主,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平台公司检查。切实履行对平台的监管职责,聚焦平台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粉饰报表行为,是否存在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融资等情况,稳妥有效揭示防范风险隐患。 (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对行政事业单位抽查中,要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三)大型民营企业检查。为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要了解项目融资的真实性、项目支出情况,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完工项目再度融资,大额资金支出是否用于合理的商业用途,是否存在“存贷双高”现象。检查分析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是否真实、准确,企业是否足额缴纳税款。 (四)留抵退税企业检查。要了解企业留抵退税情况,关注相关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符合条件的企业是否将税款应退尽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以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 手段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形成大量留抵退税额,再申请退税 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偷税、骗税行为。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临沂市财政局 2022年7月4日 |
附件【附件:2022年度临沂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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