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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26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7/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8



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

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临沂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7月至8

二、检查对象

1.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在临沂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31)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3.临沂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临沂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202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5.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四、检查进度安排

()部署启动并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检查方案,明确重点,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720日前完成)

()市级督导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抽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工地数量不低于5%。督导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向各县区反馈。(81日前完成)

()整改落实。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816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明确检查要求

1.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 , 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

5.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72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81日前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91日前对部分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同时梳理提供本县区在建项目清单和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单,于712日前上报。

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各县区要认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20日内上报住房城乡建设

()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人:吉庆利,联系方式:8112868

协同办公邮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邮箱
























附件 2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 方式

抽查比例 和频次












1







建筑工程

施工违法

发包、转

包、违法

分包及挂

靠等违法

行为





建设单位: 是否存在违法 发包行为。

施工企业: 是否存在转包、 违法分包 靠、出借资质、 超越资质承接 业务行为。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第三条: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 作。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市规〔20191 文件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鲁建 建管字〔20193 ): 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要求, 市和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在建建筑工程 统一编号,每个月随机抽取不少于 10%的项目进行抽查,严厉查 处违法行为。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市 场监管专家库, 随机抽取专家对下级主管部门履职行为和施工 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进行抽查。








直接监管项 目的市、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









在建工程

的建设单

位、施工企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

少于 5%的项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 方式

抽查比例 和频次









2







施工现场 主要管理 人员在岗 履职情况

施工企业: 检查项目负责 人是否与中标 通知书、施工许 可证一致,项目 负责人在岗履 职情况。

监理企业: 检查项目总监 是否与中标通 知书、施工许可 证一致,项目总 监在岗履职情 况。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 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 法行为的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 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 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企业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 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 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 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 号)。

3.《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市 201535 号)。






直接监管项 目的市、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







在建工程

的施工企

业、监理企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

少于 5%的项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 方式

抽查比例 和频次









3






建筑农民 工工资支 付及相关 制度执行 落实情况







制管理及一书 两金一户一卡 等制度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 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 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 号文件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 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本领域工资保 证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 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






直接监管项 目的市、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







在建建筑

工程的建

设单位、施

工企业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

少于 5%的项






4



建筑施

工、工程 监理企业 资质合规 情况


建筑施工和 工程监理企业 工程注册资金、 主要人员 术、装备等满足 资质标准情况。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四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 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 门组织




本市注册

的建筑施

工、工程监

理企业



实地核

查、书

面检查

和网络

监测





各市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 方式

抽查比例 和频次



5

招标代理 机构依法 依规从业 情况

类职称专职人 员、代表性业绩 以及组织评标 等行为情况。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 号)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 构信息报送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84 号)


市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 门组织


本市注册 的招标代 理机构

实地核

查、书

面检查

和网络

监测


各市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附件 3


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证书有效期





资质情况


事项

检查指标

检查标准

检查认定

发现问题情况








资质 情况

1

净资产(万元)




情况说明:

2

技术负责人



3



主要人员

注册执业人员



4

技术职称人员



5

技术工人



6

技术装备


7

证书是否有效

8

是否及时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要求提供 材料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当期财务报表

抽查到的相关人员证书、合同、3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及全国一体化平台查询页面

标准中要求的厂房证明    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有关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其他







其他情况 说明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整改

注销 被吊销 被撤销 迁出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1.净资产按企业最高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填写2.主要人员情况:企业若有最低等级资质的,填写标准要求人员;无最低等级资质的,检查标准填写;现有人员按实际入库人员认定;3. 特级企业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考核净资产、注册建造师等指标;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 4


工程监理企业抽查记录表 核查单位 盖章)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证书有效期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资质情况 (所有工 程监理资  质类别、等

级)


事项

检查指标

检查标准

检查认定

发现问题情况











资质 情况




1




技术负责人




情况说明:



2



注册人员






3




技术装备










要求企业 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技术负责人简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名单截图、劳动合同、近 3 个月养老保险 缴纳明细



其他情况 说明






检查结果

合格

是否需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不合格,原因: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整改





注销 被吊销 被撤销 迁出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检查 签字栏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检查组人员(签字): 日期: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2. 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明细一项,只有最近 1个月或 2个月满足条件的,可不作为核查合格的否决项,但要将该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或专项检查必查名单。


附件 5



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企业注册类型


营业范围


事项

检查指标

网上登记情况

核查认定情况

发现问题情况

网上 信息 核查 情况


1


工程建设类职称专职人员



情况说明:

2

业绩情况



企业 管理 情况

3

统计年报是否如实、按时上

情况说明:

4

是否纳入信用管理


要求提供 材料

营业执照 办公场所证明 项目合同及档案

检查到的相关人员证书、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其他


其他情况 说明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 6

项目抽查记录表

填表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建设规模

m2         万元)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设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如有)





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企业













监理企业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情况






违法发包、转

包、违法分包

等情况

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

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转包行为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挂靠行为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业务 行为










项目招标投标 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依规与招标人 签订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


情况说明: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 澄清或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标公示等是否合法



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备案、招标文件 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情况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 的行为


情况说明:

建设地点、规模、内容、五方责任主 体单位及人员等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 是否一致


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是 否开工













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

是否与施工企业订立劳动 合同

情况说明:

工资是否由施工总承包企 业支付


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项目总监

是否与监理企业订立劳动 合同


情况说明:

工资是否由监理企业支付

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

是否及时准确向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 上传相关信息

情况说明:

是否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 任书


是否按照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是否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是否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是否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总承包企业是否配备劳资专管员

实行分包项目的,分包企业是否委托 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通过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是否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


工程款支付担

保制度落实 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 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





情况说明:








要求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工资证明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工作日记 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造价清单或投标文件商务标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用工人员名册    劳资专管员任命书 专用账户收款明细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开户证明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发放记录)

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帐、支付凭证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   施工日志







分包单位


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劳动工资证明、执业证书   工资支付记录表


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的劳动工资证明、注册证书   项目总监的巡查日记

监理日志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记录

总分包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审核








其他情况说明

(建设、施工总承包等单位拒绝提供造价清单、投标文件商务标等问题)




检查结果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发现问题短时间无法整改, 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责令停工






检查 会签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总监签字: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 7


市(县)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时间:

共检查施工企业 家、检查监理企业 家、招标代理机构 家, 符合要求施工企业 家、监理企业 家、招标代理机构 家,发现问题施工企业 家、 监理企业 家、招标代理机构 家。已整改的 家,下达处罚决定的 家, 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情况 家。

共检查项目 个, 存在问题的项目 个(其中, 在违法发包的 个, 存在转包的 个、存在违法分包的 个,存在挂靠的 个,存在出借资质的 个,存在超越资质承的 个,存在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的 个,存在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个, 存在其他行为的 ),下达整改通知书 个, 已整改的 个,下达处罚决定的 个, 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情况 个。


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 日期

发现问题


备注

已改正

限期整改


1



1. 2. 3.

1. 2. 3.



2



1. 2. 3.

1. 2. 3.




3



1. 2. 3.

1. 2. 3.




存在问题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查 日期

发现问题


已改正

限期整改


1



1. 2. 3.

1. 2. 3.



2



1. 2. 3.

1. 2. 3.




3



1. 2. 3.

1. 2. 3.





附件 8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检查表


填表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检查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10 分)

1

制定本地建筑市场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5 分)

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并在部门官网公开。


2

落实责任分工(5 分)

落实分管领导、牵头部门、检查人员,并在部门官网公开检查 牵头处室联系电话。


二、两库、一单建设情况(10 分)

3

检查对象名录库(3 分)

依托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项目库、企 业库、专业人员库,库内各项信息完整、准确。


4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 分)

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完整,且符合选取要求。


5

抽查事项清单(4 分)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 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内容。


三、抽查情况(45 分)


6


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3 分)

每年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分解任务、落实 责任,并在省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平台启动抽查计划。




7


随机抽查情 况(10 分)

抽查数量情况 6 分)

每年市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抽取不少于 5%的企业和 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抽查对象情况 4 分)

对存在资质变更、信用评价 B 级及以下、对 2022 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


8

抽查人员情况(4 分)

检查人员应该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


9

检查档案情况(5 分)

台账记录清晰。有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 查、处罚处理记录完整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


10

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台账(4 分)

台账记录清晰。


11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情况(4 分)

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00%



12

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 5 分)

建立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实现本地区市县各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互联共享。平台内管理人员均为注







册人员,到岗率达到 80%。未与省平台连通的不得分,总承包、 监理项目负责人每 1 人未在平台登记考勤扣 3 分,其他管理人 员每 1 人扣 1 分,扣完为止。平台内管理人员存在非注册人员, 每个扣 0.5 分,到岗率达不到 80%的扣 2 分。


1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返还 情况(3 分)

按照相关规定,差异化缴存并按期返还。





14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 4 分)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实行分包项目的,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通过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情况,基本实现在建 工程项目全覆盖。未通过专户发放工资的,每个项目扣 2 分, 通过专户发放但不及时、不足额或未覆盖全部分包单位的,每 个项目扣 1 分。


15

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 情况(3 分)

项目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四、抽查结果公开运用情况(15 分)

16

结果通报情况(3 分)

及时在本行政区域进行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17


行政处罚情况(3 分)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未 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的,每发现一个扣 1 分。




18



抽查结果报送(3 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抽查表格报 送上级主管部门情况。迟报一次扣 1 分,报送数据质量不高逻 辑错误严重扣 1 分。



19

按季度报送查处转包、违法分 包等违法行为情况(3 分)


迟报一次扣 1 分,报送数据质量不高逻辑错误严重扣 1 分。


20

记入信用信息情况(3 分)

及时将行政处罚处理信息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少录入一个扣 1 分。


五、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 分)



21


企业清单和项目清单建立情况 3 分)

1.对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摸清企业性质、规模、 现状等信息,建立企业台账,没有企业台账不得分,没有僵尸 企业台账扣 2 分;

2.查看烂尾项目清理情况,建立项目清单,没有烂尾项目清单 不得分,没开展清理工作不得分,清理项目低于 50% 2 分。



22

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情 况(3 分)

以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没有实施分类监 管的文件扣 1 分,没有分类监管的检查记录扣 2 分。



23

监管队伍建设情况(2 分)

制定建筑市场监管履职尽责考评制度;建立本地区监管专家(智) 库,没有考评制定的扣 1 分,没有专家(智)库的扣 1 分。





·

24

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情况 3 分)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过程 监督。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类)应招未招或先开工 后招标的,每个项目扣 1 分,扣完为止。




25


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信访举报的 处理工作(3 分)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投诉 的调查处理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暂停、调查取证、处理落实、 信用评价联合惩戒记录。未建立信访举报台账的扣 1 分,对投 诉处理记录不完善的扣 1 分,处理不及时的扣 1 分。



26


评定分离制度推广情况(3 分)

扩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使用范围,赋予招标人定 标权,制定完善本地区评定分离招标人定标规则(原则)。没有 制定规则的扣 2 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 3 分。




27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3 分)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又未通过专用账户 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并 限制其新建项目。每发现 1 个项目未落实管理办法扣 1 分,落 实不充分扣 0.5 分,扣完为止。


合计









问题说明





被检查主管部门(盖章)





检查组签字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检查单位存档,一份被检查单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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