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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2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0年11月11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深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1.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每年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牵头领导:姜仕礼,范连生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各县区党委、政府〕

市及各县区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县级以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2.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3年巡查一遍,延伸巡查部分重点乡镇、事业单位。(牵头领导:侯晓滨;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制定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牵头领导:侯晓滨,姜仕礼、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4.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5.制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各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市安委会要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进行督办和考核。(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6.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分级管控。(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各县区要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8.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及各县区要组织推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执法

9.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属地和部门(单位)责任,对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处理。较大事故结案半年内,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凡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倒查责任。落实属地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被“一票否决”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被“一票否决”的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当年年终考核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牵头领导:姜仕礼,范连生、刘贤军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1.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有序关闭退出未整改合格的“差”评企业。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牵头领导:侯晓滨,刘贤军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生产和建设等问题,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无资质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等问题,消防领域重点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公路水路运输、民爆物品、渔业、旅游、特种设备、燃气等行业领域要分别开展专项整治。(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郑连胜、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党委、政府)

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13.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活动。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对重大典型事故隐患公开曝光。推进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培育公共安全文化。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企业实训基地、中职学校和高校安全生产学科专业建设。(牵头领导:侯晓滨,张玉兰、李登全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党委、政府)

14.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加快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减少3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升级。(牵头领导:侯晓滨,常红军、刘贤军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5.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消防站),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要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建立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牵头领导:侯晓滨,郑连胜等同志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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