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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2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1-08 发布日期 2020-11-08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11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1号)精神,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奏响新时代爱国主义最强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群体与社会各界普及相结合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理论学习,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或学校,作党史国史地方史、国情省情市情或形势政策报告不少于1次。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涵养为政之德,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开设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各县区党委、政府)

2.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青少年课堂教学。以“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修订德育课堂一体化爱国主义教育评价内容,启动涵盖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课堂评选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鼓励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创作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组织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3.发挥学校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作用。深入实施课程体系拓展、教师培优育强、教学提质创优、教研科研助力、实践赋能增效、学院强基固本“六大行动”,扎实组织同城优秀师资集体备课、专题授课,打造一批“金课”。开齐开全开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用好《沂蒙精神中小学生读本》,积极向省推荐一批优秀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4.强化青少年实践活动培育功能。构建经常性爱国主义教育机制,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大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之中。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会队会等,依托全市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扎实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和祖国共成长”等研学实践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军事训练、冬夏令营,以及创新创业和公益志愿活动中突出爱国主义主题,密切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的联系,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5.引导社会各界弘扬爱国精神。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增进和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推动知识分子“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常态化,健全专家人才研修培训、服务基层机制,深入到脱贫攻坚一线、经济薄弱地区调研考察、咨询服务。深化祖国统一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文化为纽带、乡情为根基举办恳亲联谊等交流活动,凝聚海外侨胞爱国友好力量,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

6.发挥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平台阵地作用。坚持基地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规范提升行动,新建沂蒙抗战陈列馆,改造提升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平邑县苏家崮抗日烈士陵园等,不断丰富展陈内容、改进展陈方式,探索应用数字化展示手段,打造融声音、图像、文字、视频、动画为一体的爱国主义网上展馆,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贯彻落实《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加强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和其他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建设,定期评选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发挥好党性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加快市党史馆、方志馆融合建设,充实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探索设立依托自然人文景观、重大建设工程、科学工程等建设展现新时代风采的主题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临沂军分区、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7.发挥仪式礼仪的教育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推动升国旗、唱国歌仪式礼仪制度化。市、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规范悬挂国旗。加大宪法宣誓、入党入团入队仪式落实力度,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8.挖掘重大活动蕴含的教育资源。依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充分运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以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9.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充满家国情怀、具有沂蒙特点、彰显时代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结合人们的生产生活,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广泛开展百姓宣讲、文艺演出、广场舞、邻居节等群众性实践活动,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发挥临沂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丰厚优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0.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孝文化、书法文化、兵学文化、荀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系统梳理我市文物古迹、特色村落、工农业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总体空间格局,推进建设以穆陵关齐长城文化核心展示园为中心的齐长城文化综合展示体验区。办好“书圣故里·魅力临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荀子文化节等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1.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把沂蒙精神全面融入党的建设,围绕“深化研究、深化宣传、深化践行、深化融合”,完善弘扬沂蒙精神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沂蒙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整体推进百年临沂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临沂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工程、沂蒙革命主题文物展览精品工程和沂蒙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做好沂蒙精神史料抢救性挖掘、系统性编纂工作,推进沂蒙红色堡垒村连片保护工作,在全市推出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红色堡垒村。建设“大众日报在沂蒙”红色教育基地,筹建红色电影博物馆、中国工会发展博物馆。依托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的沂蒙精神展馆,广泛开展主题展览、红色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在临沂籍大学生中扎实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沂蒙精神、讲好沂蒙故事”活动。积极参加“红动齐鲁”山东省红色故事讲解大赛和红色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推进沂蒙精神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军营“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院、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沂蒙精神研究中心)

12.规范发展红色旅游。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发挥红色文化这一突出政治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防止过度商业行为和破坏性开发。完善提升“红色沂蒙”智慧运营平台,策划沂蒙党性教育精品线路,推出重走沂蒙山、跟着歌声游沂蒙、沂蒙重大战役军事游、沂蒙乡情、沂蒙山上好风光等重点线路,力争打造国家5A级红色旅游景区。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和历史标准,强化对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对讲解词、旅游项目等的规范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13.做好文艺精品创作传播。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民族歌剧《沂蒙山》全国巡演,组织实施民族歌剧《沂蒙山》落地排演。围绕建党100周年,创作推出舞台剧《燕翼堂》、大型交响组歌《最亮的火焰》,拍摄电影《大突围》、电视剧《沂蒙山小调》。立足临沂市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编辑出版《沂蒙红嫂志》《八路军一一五师在沂蒙》《沂蒙精神研究文库》《纪念馆里的沂蒙精神》《沂蒙革命根据地全史》《沂蒙精神启蒙读本》等题材的沂蒙红色文化系列丛书和史志,讲好沂蒙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精神。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主题读书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不同成长阶段和兴趣点,开发和推介体现沂蒙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有声读物、动漫游戏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四、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

14.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把爱国主义贯穿媒体融合发展全过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统筹网上网下、版面页面,着力打造好“国家记忆·红色沂蒙”“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红色沂蒙365”“寻找革命烈士后人”“沂蒙精神红色慕课”等系列专题专栏。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巩固社会宣传阵地,制作、征集、评选、刊播一批优秀爱国主义公益广告作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临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5.强化先进典型引领。聚焦弘扬沂蒙精神,建好用好临沂市先进典型库,大力宣传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和知名人物,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深入开展时代楷模、最美人物、道德模范、临沂好人等推荐评选工作,叫响“沂蒙人就是好”的形象品牌,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建立健全先模人物礼遇关爱制度,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临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6.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创新传播载体手段,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内容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和广播微剧,借助社会创作力量,通过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开发和传播爱国主义内容。发挥网评员和本地网络自媒体正面引导作用,规范网络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临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五、强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肩负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主体责任,要切实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工作部署、行业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之中,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依照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八项基本内容”,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任务落实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

18.加强法治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将爱国主义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当中,指引、约束、规范社会和个人行为。严格司法执法,对损害国家荣誉、不尊重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破坏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解构景点亵渎英雄、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查堵反制反动出版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19.加强激励引导和督查落实。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专项检查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本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级财政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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