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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9日至4月29日对临沂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2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临沂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9项,其余问题正有序推进。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针对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临沂市制定了《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全市整改任务清单,对每一项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战制度,对整改落实进行现场督战。坚持定期调度和重点调度相结合,实施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对进展不理想的及时提醒、督办,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精准问责,对督察组移交的5个责任追究问题,从源头上追究决策者责任,将根据有关要求统一公开。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2022年上半年,市人大对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协就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民主协商;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开展联合民主监督;宣传、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确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以来,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2022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2。2022年上半年水环境质量指数5.41、同比改善2.4%。二是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继续推进临港不锈钢基地建设,已淘汰鑫山水泥等4家水泥企业。大力推进商城、物流市场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22年1月关停烨华焦化100万吨产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临沂高新区磁电产业集群获批2021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费县沂蒙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并网运行,截至2022年7月,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680.5万千瓦,同比增长49.7%,占全社会总装机的52.6%,光伏装机容量406.6万千瓦,同比增长34.2%,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363.1万千瓦,居全省第一位。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整改机制。2021年以来,持续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实行整改盯办机制,对存在逾期风险、整改质量不高、问题反弹的11个责任部门、县区下发预警、督办,因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追责8人,督促各部门、县区履行整改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改任务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三、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推动临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下一步,全市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一以贯之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临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持续聚焦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充分发挥督战、预警、督办、清单化调度作用,以钉钉子精神,对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实施常态化督战,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及时交办县区,确保整改坚决、彻底。推动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抓整改,在人民群众监督下抓整改,凝聚形成督察整改的强大合力。

附件: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