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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1-000088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进展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市财政四项措施抓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自查与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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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展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对全市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指挥网络。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收到通知后迅速向市政府进行汇报,根据市政府指示和通知要求,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自查与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把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提高参与人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确保自查工作深入实施。 二、对标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复核。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充分细化量化自查内容,按数据质量、资金管理、问题整改三大类13个小项列出问题清单;开展业务培训,围绕问题清单、检查重点及注意事项进行强化学习。检查小组查摆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回避问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并调阅了相关账目,征询科室主办、单位财务、最终收款人等相关人员意见,确保工作扎实深入。市财政对县区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实地勘验,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协调,确保市县联动。市财政严格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所有县区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指导县区对照通知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工作。为推进好工作,市财政定期调度县区进展情况,对进展不利的县区,将约谈有关负责同志。采取“双管齐下”的督促协调机制,市财政将发现的问题,同时反馈相关县区与市局业务科室,实行双线或多线调度,市县形成联动,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督促问题加快整改落实。 四、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后续机制。对于前期检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市财政与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整改到位,并进一步举一反三,把问题发送到所有县区,指导县区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确保原有问题整改到位、新问题发现及时并整改到位。通过整改,全面排查管理上的漏洞。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密切跟踪监控直达资金使用全过程,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直达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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