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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3-000025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绩效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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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一)立项背景为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切实改进公安监管医疗卫生条件,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公监管〔2014〕559号)文件,按照“公安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要求,为了更好的服务实战、服务办案工作的需要,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市拘留所人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经临沂市公安局和临沂市人民医院协商,决定建设特殊(医疗)监区,与临沂市人民医院一体化运作,集中收治和监管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患病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二)项目内容和组织管理情况1.项目内容 特殊(医疗)监区项目位于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东侧, 拥有办公楼2层,监管病房4层,对患有传染病、艾滋病等其他重大疾病的在押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教育和医疗救治。2022年监区配备医护人员共计206人,平均每月为17人,累计为监区提供医疗服务人次767人,本年实际使用床位张数为36890张,平均每日使用床位102张。 具体实施情况为:根据特殊医疗监区提供的资料显示,2022年监区床位数量为320张,日最大关押人数为120人,床位使用率为37.50%;2022年临沂市看守所及各县区看守所经诊断评估应由特殊(医疗)监区收治的人数为670人,实际新增收治人数为670人,特殊患病犯人应收尽收完成率为100%;2022年需要定期体检的在押人员为5人,需要随时体检的在押人员为200人,特殊(医疗)监区均按照规定对上述在押人员进行了体检,特殊疾病人员体检率为100%。 2.组织管理情况 2019年10月20日临沂市公安局与临沂市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书,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临沂市人民医院负责医疗卫生工作,作为直属医疗科室纳入临沂市人民医院统一管理,指定一名院级领导分监区医疗工作,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医疗技术水平高的执业医师和护理人员,负责为一个治疗单元的病员实施全方位医疗保障,同时临沂市人民医院为在押人员查体、住院等开辟绿色通道。临沂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需按照医疗机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监区在押人员进行规范治疗,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被救治人员病情、医疗护理方案和治疗情况。 (三)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项目实际拨付资金为450.00万元,结算金额共计451.01万元,主要用于监区医护人员的工资绩效、药品支出和日常运行费用。2022年度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支出确定标准如下: 医护人员成本:医护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待遇不 低于人民医院同岗位水平,临沂市看守所根据临沂市人民医院同岗位工资标准及出勤记录进行人工成本核算,2022年医护人员成本支出总额为360.81万元。 污水处理费成本:根据补充协议,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污水处理费统一按照两个病区(每个病区50张床位,共计100张床位)每天每床5元进行核算,因此,污水处理费暂按照5元/日/张×100张×30天×11个月计算得16.5万元,2022年全年12个月实际使用床位张数为36890张,按照实际使用的床位张数计算的全年污水处理费为18.45万元。最终结算按照16.5万元。 医疗废物处理费成本:根据补充协议,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医疗废物处理费统一按照两个病区(每个病区50张床位,共计100张床位)每天每床2元进行核算,因此,医疗废物处理费暂按照2元/日/张×100张×30天×11个月计算得6.6万元,2022年全年12个月实际使用床位张数为36890张,按照实际使用的床位张数计算的全年污水处理费为7.38万元。最终结算金额按照6.6万元。 药品支出成本:根据特殊(医疗)监区药品领用记录等资料,药品均为在押人员日常用药,药品领用时进行出库登记,根据实际领用情况统一核算,最终结算金额按照4.08万元。 水费成本:特殊(医疗)监区水费收费标准按照《临沂市城市供水价格表》临价格发〔2017〕35号规定的非居民用水到户综合水价3.85元/立方米,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共计用水8584立方米,共计产生水费3.31万元。 电费成本:特殊(医疗)监区电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986号)及国家电网收费规定进行分时用电收费,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共计产生电费54.31万元。 物业费成本:根据临沂市看守所与保丽金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凭证附件,聘请2名保洁负责特殊(医疗)监区病区公共区域、医生办公室、厕所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每人每月工资2250元,全年共计5.4万元。 2022年度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支出明细如下: 表1 2022年度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总体绩效目标为了更好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更好实现预算经费的绩效,提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主要依据公安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公监管〔2014〕559号)相关规定和该项目的主要任务及要求,对该项目重新设定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通过临沂市公安局与临沂市人民医院一体化运作,由公安负责监管安全,医院负责医疗卫生,满足对患有传染病、艾滋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在押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教育和医疗的需要,切实保障患病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绩效目标该项目2022年度具体目标如下: 表2 2022年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评价结论(一)评价目的和依据1.评价目的 针对临沂市看守所特殊(医疗)监区项目,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决策、过程、产出、成本、效益五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主要目的包括两点:一是通过计算、分析有关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成本、项目效益涉及的各项指标,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二是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益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的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2022年临沂市看守所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 评价范围:临沂市看守所特殊(医疗)监区项目2022年度运行费450.00万元。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临沂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等文件的要求,确定绩效评价标准,包含决策(18分)、过程(15分)、产出(24分)、成本(26分)、效益(17分)共5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等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充分性等28个三级指标。 (二)评价结论本次临沂市看守所特殊(医疗)监区运行费绩效评价得分88.82分,等级为“良”。从评价情况来看,特殊(医疗)监区项目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对项目的监督及管理有效。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对患有传染病、艾滋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在押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教育和医疗的需要,切实保障了患病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合同履约不到位、部分成本核算不合理及结算单据不充分、医疗卫生压力大、维持健康成本高等问题。 四、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优化资源,构建警医协作新机制临沂市看守所经与临沂市人民医院协商,在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东侧建设特殊(医疗)监区,与临沂市人民医院一体化运作,通过完善看守所医疗保障模式,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有力推进了医疗卫生改革和在押人员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了在押人员医疗需求。 一是针对临沂市看守所及各县看守所患有艾滋病、传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的在押人员,经过相关审批流程,统一移送至特殊(医疗)监区进行监管治疗。 二是临沂市人民医院为在押人员查体、住院等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有外出就医需要的在押人员及时出所送医。 (二)完善设施,加强医疗保障建设围绕临沂市看守所医疗工作形势任务需求,持续推动医疗保障专业化建设,特殊(医疗)监区设施逐步完善,功能用房设置科学合理,区域划分清晰规范。 一是监区设有治疗室、输液室、急救室、重症监护室、医护办、药房、档案室等科室以满足监区在押人员医疗需求。 二是人民医院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在押人员患病情况,确保在押人员病情及时就诊、病号及时用药,最大限度地保证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病情可控。 (三)强化制度建设,保障监区医疗卫生专业化良性发展临沂市看守所不断固化特殊(医疗)监区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常规和定期相结合的体检制度。在落实入所常规体检的基础上,针对羁押半年以上以及突发病情严重的在押人员实行定期体检制度,提高疾病治疗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针对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较强疾病的在押人员,实行单独监室关押,避免传染给他人。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在押人员管理救治,医务人员对在押人员进行评估分级管理,在治疗的同时完善病志档案记录,详实记载治疗措施、用药处方等,建立患病在押人员医疗档案。 (四)加强协作,建立医疗救治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医生、管教、巡控等岗位互动联勤的勤务机制,确保各项治疗措施顺利落实。 一是医生开展医务工作(需接触患病在押人员的检查、干预医生的正常医务工作、巡诊、发药等)必须有警务人员陪护,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侮辱。如出现患病在押人员攻击、侮辱医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患病在押人员一周病情通报制度,院方每周一次将重点患病在押人员病情书面通报监管医疗区,便于监管医疗区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三是建立警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医疗区与院方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民警执法管理和医疗工作出现矛盾时,要善于沟通,及时向领导汇报,妥善协调解决。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缺少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二是项目绩效目标是根据监区运行费及看守所运行费两项经费共同设立的,未单独设立本项目绩效目标,并且绩效指标产出指标中缺少质量指标;三是项目仅制定了项目预算总额,未能够明确预算明细构成,无法与实际支出明细进行分项成本的对比分析,不利于成本控制管理。 (二)合同履约不到位,部门合同内容执行不严格,实际执行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一是月平均医务人员实际配备数与合同约定数不一致。临沂市公安局与临沂市人民医院合作协议中约定人民医院应派7名执业医师和12名护理人员,根据医护人员考勤记录,2022年每月医护人员根据监区需要有所增减,月平均医护人员人数17人;二是服务费用结算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议约定每半年临沂市看守所与临沂市人民医院结算一次,2022年实际统一到年底一次结算。 (三)部分成本核算不合理及结算单据不充分一是污水处理费与医疗废物处理费两项成本核算不合理,项目结算时统一暂按每天100张床位对这两项成本进行核算,但是年终未根据实际床位数量进行调整,导致该部分费用核算不合理;二是监区电费支出单据只有国家电网给人民医院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缺少详细用电量明细等单据。 (四)医疗卫生压力大,维持特殊需求成本高特殊(医疗)监区在押人员大多同时存在多种疾病,对慢性疾病、重病在押人员的治疗不仅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要求高,而且费用高昂。除此之外,一个患病在押人员出院检查,需要按照民警与在押人员2:1比例配备警力,往往需要占用大量警力。 六、意见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规范性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审批,保证审批程序的顺利进行;二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准确制定本项目的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并对目标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结合监区现有羁押规模、在押人员变动情况以及历年的支出情况测算监区各项费用的资金需求。 (二)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无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合同履约风险;与对方建立清晰有效的沟通渠道,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建议按照规定流程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强化成本核算,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采取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度,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核算及审批流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内部控制管理工资的效率和质量。 (四)拓宽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方面在保障看守羁押秩序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会捐赠体系,建立公众捐赠激励机制,积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积极参与,形成对监区资金的有效补充。 另一方面可以研究医疗保险进入看守所,为嫌疑人疾病提供医疗保险,多渠道、多层次壮大医疗资金,以减少重症危急情况下的资金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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