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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0-00001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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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
关于临沂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17日在临沂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临沂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提交临沂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面临诸多困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迎难而上,拼搏进取,调控政策及时有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顺利完成年初预算任务,使“十二五”胜利收官、划上圆满句号。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3.1%,增幅居全省第1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比上年增长17.2%。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439.8亿元,收入共计723.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90.3亿元,支出共计723.7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8.5%,增长99.2%,主要是清缴以前年度欠缴非税收入拉动增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增长11.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级下放收入上解、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468.8亿元,市级收入共计489.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债券转贷支出等401.6亿元,市级支出共计489.6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情况:农林水支出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6%,下降15.2%(下降原因主要是调整列支渠道,由市本级支出改为列支县区),加上市对下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25.1亿元,支出共计28.6亿元。教育支出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增长0.2%,加上市对下教育转移支付16.1亿元,支出共计2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18.6%,加上市对下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28.3亿元,支出共计36.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9.3%,增长26.1%,加上市对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29.8亿元,支出共计33.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79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7.2%,下降56.2%(下降原因主要是调整列支渠道,由市本级支出改为列支县区),加上市对下科技转移支付1.6亿元,支出共计2.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增长28%,加上市对下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5235万元,支出共计2.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增长43.3%,加上市对下住房保障转移支付8.8亿元,支出共计13.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5.9%,增长103.5%,加上市对下节能环保转移支付7.7亿元,支出共计12.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6.7%,增长184.4%,加上市对下交通运输转移支付3.8亿元,支出共计24.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7.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89.9%,比上年下降56.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69.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86.6%,下降49.9%。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88.3亿元,收入共计236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37.9亿元,支出共计207.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8.2亿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9%,比上年下降66.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1%,下降58.3%。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省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等78.7亿元,收入共计151.5亿元。当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44.7亿元,支出共计124.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7亿元。 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影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2%,同比增长14.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5年首次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5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93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后,结转下年支出55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等9.7亿元,基金总收入208.7亿元;支出18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等9.1亿元,基金总支出196.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2亿元,累计结余218.8亿元。 2015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8亿元,完成预算的12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等8.6亿元,基金总收入44.4亿元;支出36.2亿元,完成预算的13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等5.4亿元,基金总支出41.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亿元,累计结余77.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类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5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可能变化,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情况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年来,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财税改革,通过落实“四三二一”工作措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创新四个机制,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取得新成效。在定向支持、精准调控上下功夫,打好稳增长调结构主动仗,为经济行稳致远积蓄了新能量,增添了新动力。一是,创新财政扶持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创新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企业二次创业贡献大美新临沂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出台28项含金量高的财政政策,形成叠加合力,全力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在扶持方向上,集中投向“三引一促”、企业“二次创业”、商城国际化以及新型工业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关键领域。在扶持手段上,统筹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信用担保、一次性奖励、股权投资等多种财政“工具”,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引进新设备、建设新项目、创建新品牌。政策实施以来,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扶持资金45.3亿元,拉动社会投入206亿元。二是,创新财企合作机制。用足用活20亿元市产业引导基金,积极探索初创阶段的天使投资、成长阶段的创业投资、成熟运行阶段的技改投资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目前,已设立了7支子基金,与20多家市外社会资本建立了合作关系,与20余家银行建立了联动机制,建立了收录8大类180家优质企业的项目库,有力支持了众泰汽车、常林机械等项目的发展。三是,创新财金合作机制。推进小额贷款保险补贴试点,目前市财政已投入启动资金2000万元,2016年将再增加2000万元,可撬动金融机构放贷规模20亿元。发放风险补偿金600万元,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2223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54.8亿元,为1.2万农户提供融资担保11.2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450万元,拉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6.7亿元,带动就业2.8万人。设立2.5亿元出口退税账户担保金,以低于基准利率5—10%的利率,累计向外贸出口企业提供贷款8.9亿元。加大信用担保、过桥还贷工作力度,累计提供贷款担保244.3亿元,提供还贷周转金89.6亿元。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创新财政服务机制。健全财源建设服务体系,加大各类扶持政策的宣传解读、服务引导、兑现落实力度,调动了各类经济主体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对新开通铁路物流专列给予补贴,临沂至广州、乌鲁木齐快速货运班列和省内首条直达欧洲的国际货运班列成功开行。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认真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试点行业总体减税幅度达30.6%,试点企业直接减轻税负3.7亿元。除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外,在市级权限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二)紧抓三方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大财政、大收入”理念,提高站位,拓宽视野,对内挖掘潜力、堵漏增收,对上加强汇报、多方争取,有效提高了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抓紧税收收入。各级财税部门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征管机制,强化治税措施,从严从紧抓好组织收入。积极推动税收保障管理改革,搭建共享共用的涉税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涉税信息的交叉比对,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36.8亿元,比上年增收19.5亿元,增长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4%,税收比重居全省第2位。二是,抓实非税收入。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随意减征、免征、缓征行为。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改革,推广实施新版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系统,加强源头控制,提高征缴效率,避免非税收入跑冒滴漏。严格执行预算法,严肃查处虚收空转、寅吃卯粮等违法行为。2015年,全市实现非税收入47.1亿元,比上年增收13.4亿元,增长39.7%。三是,抓好对上争取。紧紧抓住我市享受的一系列政策叠加机遇,密切关注资金投向,加强对上汇报,积极争取支持,使更多的项目和扶持资金进入我市。 (三)畅通两个渠道,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为民理财、民生优先导向,推动民生政策扩面提标、民生工程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幸福感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方面,畅通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坚持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规模,构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公共服务体系。2015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43亿元,同比增长22.1%,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3.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随着投入的大幅增长,20项民生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3项惠民政策启动实施,其中: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元、3000元提高到4500元、3200元,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创业培训补贴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200元等等;蒙山高架路、临工大桥等大批公益设施投入使用;教育“全面改薄”、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惠民工程顺利推进;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市以上财政投入资金2亿元,减少贫困人口21.8万人;加大力度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临沂城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4%、17.1%、40%、17.2%,获省生态补偿金1471万元、居全省第1位。另一方面,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对重点PPP项目规划、论证等前期费用给予财政补贴,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新上项目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民生事业发展。积极倡导资金互助,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体、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部分资金,在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金融互助组织,为社员(会员)发展生产提供借款服务。截至目前,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互助资金规模发展到2.3亿元,覆盖123个乡镇(街道),累计为16万户次发放借款10亿元,发挥了“输血转造血、四两拨千斤”效应。 与民生投入快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经费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得到严格控制。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亿元,同比减少1.1亿元;市直三公经费支出1.2亿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6%。 (四)围绕一个中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这一中心,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在财政绩效管理综合评价中,市本级列全省第二名,6个县区进入全国前200名。主要是:突出预算绩效导向,将财力拨款5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发挥了激励约束作用。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将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预算收入、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年度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推广应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县区全部完成改革,其中6个县区扩展到乡镇一级。建立市县乡“三位一体、配合联动”的监督体系,通过就地监管、交叉互查、集体稽核等措施,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跟踪监控。严格落实“收、调、减、控”措施,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42.5亿元,压减比例91.5%。建立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制度,市本级及各县区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按照“修明渠、堵暗道”的思路,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积极争取置换债券,降低债务成本,确保“钱袋子”更加安全。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解决了补贴项目繁多、政策弱化等问题。预算公开迈出新步伐,首次公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现“四本预算”全面公开;继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和深度,市级242个部门、所有县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年评审金额142.9亿元,审减投资20.2亿元,审减率14.1%。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额74亿元,节约资金9.2亿元,节支率11%。完善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将13项补贴资金纳入“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财政经济危中求机、难中攀高的五年。这五年,财政收支较快增长,基层实力稳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62.3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2.6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7.8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2.5倍。其中,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元,是2010年的2.5倍,收入总量在全省前移两个位次。县域财政收入实现三年倍增、五年跨越,2015年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3.1亿元,是2010年的2.8倍,过10亿元的县区达到12个,占县区总数的80%,比2010年增加10个。这五年,调控职能有效发挥,助推发展成效明显。创造性地实施“增量增幅、位次前移、超收奖励”三轮激励机制,落实“飞地”项目财政收入分享办法,调整完善市对下财政分配关系,为促进发展、培植财源提供了体制保障。科学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从扶持政策、减税清费、解决融资难题等方面综合发力,实施一揽子调控措施,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稳定发展。这五年,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健全以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民生保障制度,多措并举增投入、补短板、兜底线、织密网,将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保持在79%(按上级新调整口径计算)以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443亿元,是2010年的2.2倍,年均增长18.6%。这五年,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日臻完善。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税式支出管理试点、预算执行动态监管等多项改革率先实施,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四本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人大审核,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突破性进展。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网络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体系初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财政事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全局性的工作来讲,受“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从基础性的工作来讲,一些地方花好用好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领域损失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涉及民生的增支因素多,发展建设的资金需求大,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从财政资金的管理情况看,争预算、争资金、轻管理、轻效果的现象有了一定程度的约束和改善,但是个别单位会计核算不实、资产管理不严、支出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负债偏高、偿还压力加大,等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努力在解决问题中创新,在创新中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内强外拓、发力赶超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存在不少困难和压力。从收入方面看,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建材、化工、钢铁等传统行业面临产能过剩、需求不足和价格下滑等“多重挤压”,企业效益下滑;房地产市场走弱,税收贡献率逐步下降,对收入的支撑作用不断弱化;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继续实施,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财政收入增长。从支出方面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完成在建续建项目,仍需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精准扶贫、解决大班额问题等增支政策陆续出台,部分民生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加;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都汇集成大量财政增支需求,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 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总体工作部署,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目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编制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综合考虑全市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增减因素,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9.5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1.5亿元,增长3.4%。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408.5亿元,收入共计718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66.5亿元,支出共计718亿元,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9亿元,比上年下降14.2%。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增值税8310万元,增长30.7%;营业税1485万元,下降53.4%(主要是考虑营改增扩围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8770万元,下降6.5%;非税收入13.9亿元,下降17.9%(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清缴非税收入,抬高了基数)。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上述市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5.7亿元、调入资金及市级下放收入上解9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97.2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7.6亿元,2016年市级收入共计460.8亿元。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460.8亿元。其中:(1)市本级支出79.5亿元,占总支出的17.3%,下降9.7%(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规定未将新增政府债券收入纳入年初预算)。主要支出科目:教育支出8.6亿元,下降3.7%;科学技术支出8152万元,增长3%;农林水支出2.9亿元,下降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亿元,下降1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亿元,增长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亿元,增长3.2%;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下降67.9%;交通运输支出5.6亿元,下降72.8%;公共安全支出10.6亿元,增长1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亿元,增长20.3%。除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因2015年新增债券收入安排增加导致同比下降外,其他支出下降主要是市级加大县区补助所致。(2)市对县区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转贷债券277.2亿元,占总支出的60.1%。具体包括税收返还1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4.4亿元、转贷债券51.6亿元。(3)其他方面支出104.1亿元,占总支出的22.6%。主要包括归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上解上级级支出以及结转下年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1.8亿元,比上年下降17.5%。收入安排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大幅减收。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等123.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245.3亿元。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的原则,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45.3亿元。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3.9亿元,比上年下降39.7%(下降原因同全市)。当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等113.7亿元,市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7.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57.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3亿元,补助县区等转移性支出104.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00万元,相同口径下降15.9%,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导致国有企业减收。当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57万元,市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85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85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不含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安排213.2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2.1亿元,增长9.5%;财政补贴收入 64.7亿元,增长3.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00亿元(不含上解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增长6.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190.8亿元,增长7.6%。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4.5亿元,比上年下降3.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1.5亿元,增长3.7%;财政补贴收入1.2亿元,下降68%(下降较多,主要是2015年退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抬高了基数)。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3亿元,下降8.7%(剔除退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统筹期间个人缴费、做实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6.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2亿元,增长0.9%(剔除做实社保卡个人账户等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6%)。 (五)市级重点项目安排意见 2016年市级重点项目支出安排29.7亿元。具体如下: ——安排经济发展扶持资金5.8亿元。其中:21460万元用于支持“三引一促”、企业“二次创业”、外经外贸等,促进工业提质增效。10000万元用于支持商城国际化,增创发展新优势。4900万元用于支持创新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培育发展新动力。16100万元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临沂机场航线补贴。5388万元用于扶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8亿元。其中:10000万元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农村贫困家庭。7500万元用于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贴息,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向贫困户,带动群众发展致富。 ——安排节能环保资金1.2亿元。其中:9092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前淘汰黄标车、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推广应用等。2500万元用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汽车尾气造成的大气污染。 ——安排强农惠农资金4.8亿元。其中:29043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4039万元用于粮食高产创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保护性耕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8000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一事一议奖补等,改善群众生活环境。4273万元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等。3000万元用于荒山绿化、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等。 ——安排教育发展类资金3.1亿元。其中:200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5424万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杂费,对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等。2191万元用于学生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对助学贷款给予贴息和风险补偿。379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发展职业教育等。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资金4.7亿元。其中:33167万元用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离休费、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等。8873万元用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孤儿基本生活费、百岁老人补贴、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2002万元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优抚对象补助、老党员生活补助等。1961万元用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对残疾儿童实行抢救性康复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145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创业,支持“金蓝领”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零工市场”运行等。 ——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资金1.1亿元。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进一步解决“看病贵、用药贵”问题。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免费婚前孕前体检、农村“两癌”免费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等。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失独家庭父母特别扶助等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类资金1亿元。其中:525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旅游推介、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城市宣传等。2700万元用于文化建设、市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免费送戏下乡、农家书屋提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218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购置及维护,支持临沂市第6届运动会、沂河国际运动娱乐节等体育活动开展。 ——安排城市维护和管理资金4.2亿元。其中:23606万元用于城市道路照明用电、公交运营补助、路灯维护、排水维护、广场公园维护等。1325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置等PPP项目运营补贴。560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等。 ——安排市级部门民生建设项目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市级防汛抗旱储备库、残疾人康复救助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图书馆运行、儿童福利院场所改造等。 ——安排其他方面资金7620万元。其中:1800万元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市直信息化建设等。1500万元用于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432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南沂河大桥收费站撤销经济补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等。 另外,安排预备费2亿元,城建及付息支出18.6亿元,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重庆城口县资金1599万元。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至1月12日,市级安排支出1.1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市级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认真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放大发展优势,共享发展成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以“强市”为核心,推动创新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把“三引一促”、企业“二次创业”、商城国际化作为主攻方向,切实发挥税费政策的调控作用,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担保、过桥和风险补偿金的撬动作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依托2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围绕重大项目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分投资方向,加强专业化运作,促进高端高效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各项支农政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拉长产业链条,拓宽增值空间,巩固提升农业发展优势。落实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改造等扶持政策,支持绿色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落实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政策,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清费政策,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二)以“富民”为宗旨,促进共享发展。坚持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级新增财力的60%以上、县级新增财力的70%以上投向民生领域,统筹支持就业服务、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民生事业发展。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稳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重点关注经济下行对低收入群众和困难家庭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完善民生政策,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增加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支持建设绿色生态屏障,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将适合市场化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坚决防止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确保把民生资金落实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以“平衡”为主线,狠抓增收节支。收入方面,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缴,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虚收空转等人为调节收入的现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对长亏不倒企业、长期零申报企业,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继续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税收保障管理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依法管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相关单位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税收保障机制,提高税源管控水平,确保各项收入应征尽征。支出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扩大公务卡实施范围,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坚决堵住乱花钱、乱支出的口子,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项目支出严格评估论证,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四)以“绩效”为导向,强化财政管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严格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维护经人大批复的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坚持“用钱讲绩效、花钱要负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紧密挂钩,保证财政资金用得到位、花得有效。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对大额提现等违规情况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举债渠道,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系统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有效防范各类业务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众志成城应对挑战,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大美新”临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原“公共财政收入”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政府以国有资本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我市自2011年起试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我市自2010年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5.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和省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和营业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6.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7.结转结余收入:结余是指预算安排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且以后年度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预算超收等渠道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10.全口径预算体系:是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项内容,涵盖政府所有预算收支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 11.中期财政规划:是指财政部门会同政府各部门在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作出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预测规划期内财政收支情况,编制形成的多年度财政收支方案。中期财政规划按照滚动方式编制,其中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几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几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有利于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1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13.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指各级财政部门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制度,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债务风险、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等。现行决算报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主要反映财政和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4.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注重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5.预备费:是指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未规定具体用途的后备支出,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救灾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安排预备费。预备费一般安排在下半年使用,由财政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后,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动用。 1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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