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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1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1/23
文号 人社部发〔2019〕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组织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劳动者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收到较好效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社会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以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技工院校”)为主要工作载体,切实加强技能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和具备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强化培训促就业助脱贫效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帮助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个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都能够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全国技工院校累计新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7万人以上。通过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帮助接受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员)实现就业创业,增加劳动收入,达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
  二、深入推动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会同扶贫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基层扶贫机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家庭成员状况,掌握就读技工院校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意愿,引导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广泛发动各级各类技工院校积极承担技能扶贫任务,安排技工院校和贫困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持续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源。
  (四)确定重点院校和重点专业。进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重点院校和重点专业建设(以下简称“双重点”),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双重点,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选择就读。要将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的优质技工院校,确定为本地区承担技能扶贫重点院校。技能扶贫重点院校要将招生人数多、师资力量强、实训设备优、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纳入技能扶贫重点专业,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五)加强精准扶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做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精准比对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学校。各技工院校要安排专门人员每月监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注重因材施教,采取调整专业、加强课程辅导、加大实训力度等多种方式予以指导帮助。对生活有困难的学生,要在贯彻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帮助。要创造条件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着力提升其技能水平。
  (六)深化校企合作。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需求和特点,推动校企合作开展技能扶贫。支持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联合招收扶贫助学订单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广泛动员各类企业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招收企业新型学徒,实现先就业后入学。鼓励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贫困地区技工院校签订技能扶贫合作协议,共同确定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做好培训后就业安置。
  (七)开展对口支援。建立对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帮扶受援单位加强专业、师资、教材等内涵建设。承担帮扶任务的技工院校要围绕重点专业进行帮扶,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委托培养和上门支教等多种方式,提高帮扶效果。2020年底前,实现“三区三州”每所技工院校至少建设一个特色优势主体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室,每名教师至少参加1次培训。
  (八)鼓励社会参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技工院校技能扶贫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助学援助,给予生活费补贴,提供爱心奖(助)学金等。鼓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脱贫攻坚
  (九)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并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地区重点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交流传承平台。落实投融资支持政策,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十)努力扩大技能扶贫培训规模。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对有外出转移就业意愿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初级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订单、定向、定岗就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其培训后直接上岗。对在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等就业人员和手工艺制作等居家就业人员,开展就地就近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增收。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转移就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同时开展创业培训和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全力帮扶学员实现创业就业。
  (十一)优化培训方式方法。要坚持精准到户、帮扶到人,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技工院校要进乡镇、进社区开展上门培训。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实际情况,灵活提供集中培训、弹性培训、课堂教学、工厂实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大力开展互联网+培训,探索搭建“互联网+技能扶贫”公共服务平台,为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免费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在线课堂组织免费培训。
  四、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向纵深发展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培训费、鉴定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等实施细则。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落实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补助标准。鼓励承担东西扶贫协作的帮扶省市对受帮扶省市贫困家庭就读子女给予生活费补助。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资金申领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要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贫困劳动力培训资金统筹使用,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十三)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够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得单位及个人信息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十四)加强教学资源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按照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及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展教学活动。加强新职业开发和职业标准开发,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打造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需求的优质培训项目和精品课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举办贫困地区创业师资培训班、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班和一体化师资培训班。
  (十五)强化激励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比照大专、本科学历,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使用及评价等多方面落实相应政策。设立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增加“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并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参与扶贫工作的教师加大倾斜力度。参加对口帮扶的专家、教师等支教服务期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项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给予支持。
  五、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十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作为技能扶贫的重要任务,建立部级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资金到位、执行得力。各地要加强对市、县两级的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方案有效贯彻落实。各技工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技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把各项政策和任务细化到人,认真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工作督导和统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督导,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统计工作,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统计填写《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见附件),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扶贫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将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选树一批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先进单位,树立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典型。组织世赛选手、专家、教练、翻译等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报告、宣讲等活动,讲述技能扶贫、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引导贫困地区广大青年走技能成长成才之路。每年的国家扶贫日(10月17日)前夕,要集中组织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宣传活动,有关宣传画和宣传折页可直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下载。
  附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1月8日               


 
附件【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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