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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临沂市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对全市2021年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贫困“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40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不断拓宽救助渠道,扩大救助范围,募集资金150万元,救助贫困“两癌”妇女500名。(牵头单位:市妇联、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名妇女儿童开展一次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做好选拔优秀女性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两委”班子,保证每个“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较上届有一定提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妇联)

五、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水平。2021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康复救助残疾儿童2000人。2021年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0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七、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后,及时调派警力到达现场,立即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处理。对依法可以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家庭暴力加害人进行告诫,由公安派出所自受理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三日内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告诫制度的取证程序,明确告诫书作为证据的认定范围、证据种类、取证规则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妇联)

八、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建好用好家庭家教家风APP平台,积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APP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积极做好与学校的适应性融合。用好《山东省家庭教育指导使用手册》,加强家庭教育骨干培训,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健委、市科协、市关工委)

十、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在全市农村中小学校改造提升4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课外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