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7日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公路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鲁发〔2020〕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交通强市,优化全市路网结构,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行业相对独立发展向社会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为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交通力量。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造)高速公路260公里、普通国省道300公里、农村道路4000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化客车、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公路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建成公路提质增效“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路网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普通国省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提升新建农村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100%区域中心村(社区)、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力争中心城区到县城实现一级公路连接,县区城区与所辖乡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乡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持续完善既有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入村庄的部分公路规划建设时,要与农村生活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浪费。(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二)实施道路通达工程。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优化路网布局和衔接,注重节点改造,提升路网整体服务功能。巩固扩大100%行政村通农村公路的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鼓励修建路面宽度8米以下的道路,持续推进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有两条高速公路通达,打造“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和“153060”公路出行圈,所有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高标准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实施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全市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每年大中修里程均达到总量的7%以上,消除路网主要路径的简易铺装路。到2022年,普通国省道优良率达93%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重点桥梁检测和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到2025年,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加快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路段,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基本消除公路安全隐患。选择1000公里事故易发的村道,实施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四)实施融合发展样板工程。把自然、生态、文化、科技产业融入公路规划建设中,探索“公路+旅游”“ 公路+生态” “公路+产业”“ 公路+互联网”等复合发展模式。开展沂蒙最美公路、乡村振兴路、沂蒙致富路命名活动,建立一批交通强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四好农村路”样板。到2025年,打造12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省级融合发展样板路、35条市级样板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五)实施运输服务升级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具备条件地区推行全域公交,坚持“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引导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物流全覆盖。到2025年,形成城乡一体、高效快捷、功能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实施公路综合管理创新工程。全面推广公路“路长制+”,构建公路综合管理新机制。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集中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摆乱放和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公路路面及绿化管护水平,规范平交道口、中央护栏和公路附属设施管理。严厉打击涉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涉路工程审批许可和施工管理。将公路综合管理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构建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七)实施公路为民提质工程。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停车港湾、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库建设,探索公路服务区多样化运营模式。完善卫生设施、增加厕位数量、加强保洁管理,持续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积极研发应用“智慧公路”等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桥梁路面及交安设施监测、出行服务等智能融合的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路提质增效行动由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专班负责,专班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日常工作,发挥指导、督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市级财政对“四好农村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相关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县区统筹使用。按照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建设,鼓励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加强监督评估。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县区并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市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附件: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任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君师 副市长
成 员:赵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万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书华 市发改委主任
张大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厉建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吴恩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立娟 市城管局局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韬 市水利局局长
钟呈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鞠成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汤海山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音波 市林业局局长
类延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沈如茂 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 强 罗庄区委副书记、区长
姚运明 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立军 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波 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 明 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炜 沂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士贤 平邑县委副书记、县长
徐立峰 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武光锋 蒙阴县委副书记、县长
侯占夫 莒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雷 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佗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君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献荣、类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总路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副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县区(开发区)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开发区)副总路长;镇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市“路长制+”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检查、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各级路长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路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将“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半年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综合考核。
(2021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