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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41621347/tyj/2021-000007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体育局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3/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 (2021-2023年)
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 (2021-2023年)

临体〔2021〕10号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


为不断提升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更好的满足群众期待和要求,推进全民健身深入发展,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眼解决农村健身工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健身工程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经过三年努力,构建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农村健身设施网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农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村农村健身工程全覆盖质量,力争实现300人以上自然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农民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

一是抓好到(超)期健身设施更新工作。要切实摸清本县区农村健身工程建设底数,根据使用年限制定出三年更新计划。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健身工程建设经费在全民健身投入中的份额和比重。从2021年开始,各县区每年用于农村健身工程建设招投标资金纳入对县区体育工作评价范围。

二是加大自然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全市300人以上的自然村要按照“先易后难、能快则快、灵活配置”的原则加大建设力度。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40%、第三年20%的比例规划建设,三年内基本实现300人以上的自然村体育设施全覆盖,300人以下的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条件能建尽建,进一步增加体育设施供给。

三是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健身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器材质量、安装、管理维护检查,协调督促供应商解决有关问题。充分发挥村级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建立村级体育设施日常巡检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场地设施无人管理的被动局面,确保健身设施处于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提高农村健身工程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优化活动机制。依托农村健身工程,充分发挥健身工程作用,深入开展“一村一品”体育活动创建,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按照“就地就近、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经常性举办广场舞、舞龙舞狮、农味农趣运动会。利用“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一定规模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活动,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常态化和生活化,到2023年,经常性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

三、工作原则

(一)注重质量。农村健身工程安装使用的健身器材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二)统筹协调。各县区要统筹发展资源,以多种方式留足农村体育健身用地,积极利用村边、村中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村健身工程,并注重与农村文体广场建设融合发展。要统筹农村健身工程工作进度,建立定期督导调度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纠正改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体育部门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健身工程的建设规划和布局,将农村健身工程用地指标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灵活配置。按照“因地制宜、灵活施策、一村一策、方便实用”的要求,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农村健身工程建设。行政村必须实现农村健身工程高质量全覆盖,有条件的行政村逐步由室外健身路径向以二代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为主的文体广场发展。300人以上的自然村依据村庄人口和具体现状,原则上建设不少于4-6件健身器材的健身路径,尽可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四)建管并重。要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全民健身工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履行捐赠协议,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长效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农村健身工程在改善民生需求、助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目前我市农村健身设施建设现状与农村群众健身需求存在的差距,切实把推进农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与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建设工作。体育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协调作用,主动对接有关部门,破解土地、资金难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措施,加强保障。要按照国家关于体彩公益金使用的有关要求,保证体彩公益金全额足量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要以年度为单位,将农村健身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农村健身工程建设提供基本保障,以此最大限度增加农村体育场地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三)科学计划,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按照《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分类制定符合实际、详细具体的建设计划和推进举措,明确时间、任务、步骤,细化任务到乡镇村庄,列出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各县区建设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报市局,市局将根据县区提报的建设计划加强督导确保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临沂市行政村(社区)到(超)期健身设施统计表

             2、临沂市自然村未建健身设施数量统计表


临沂市体育局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临沂市行政村(社区)到(超)期健身设施统计表

序号

县区

行政村(社区)数量

2021年到(超)期行政村数量

2022年到(超)期行政村数量

2023年到(超)期行政村数量

1

兰山区

353

68

32

103

2

罗庄区

132

6

6

19

3

河东区

272

32

13

25

4

郯城县

125

17

26

0

5

兰陵县

604

312

57

36

6

沂水县

381

50

65

82

7

沂南县

305

35

40

38

8

平邑县

555

98

122

189

9

费县

399

26

18

23

10

蒙阴县

372

27

28

28

11

莒南县

266

35

11

30

12

临沭县

236

25

25

30

13

高新区

45

1

2

2

14

总计

4045

732

445

605


附件2


临沂市自然村未建体育设施数量统计表

县区

300人以下

301-500

501-1000

1001-1500

1501-2000

2001-2500

2500人以上

小计

兰山区

8

17

34

26

13

9

7

114

罗庄区

1

3

13

14

4

6

7

48

河东区

4

10

28

21

5

2

5

75

郯城县

9

39

133

63

29

6

5

284

兰陵县

34

71

153

68

44

16

16

402

沂水县

27

50

58

20

5

1

0

161

沂南县

24

39

101

35

13

3

0

215

平邑县

78

86

98

38

7

2

5

314

费县

442

131

83

30

5

4

1

696

蒙阴县

21

39

72

21

8

1

2

164

莒南县

33

70

127

77

25

17

4

353

临沭县

6

28

84

32

16

3

5

174

高新区

0

0

3

1

0

0

0

4

小计

687

583

987

446

174

70

57

3004



(2021年3月17日印发)


文字解读:《临沂市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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