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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06/03/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日


临沂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制定2006-2008年临沂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到位,务求实效,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秩序。
  1、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环节监督为主、以品种监督为辅”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起各方联动、反应灵敏、行动快捷、稳妥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各监管部门,特别是新建食品综合监管部门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
  2、食品源头污染得到新治理。种植、养殖业滥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现象得到遏制,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每年下降0.5-1个百分点,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85%的农产品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取得新成效。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发放率2006年底达到90%,2007年底达到95%,2008年底达到100%,5类食品实行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乳制品、方便面、饮料、罐头、糖果、风味食品加工企业到2006年底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到2007年底彻底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6个百分点(每年递增2个百分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4、流通环节监管取得新进展。大、中型商场(超市)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经营企业2006年底达到80%以上,2007年底达到90%以上,2008年底达到95%以上;流通领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店;基本消除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推进“三绿工程”,开展食品绿色市场建设和食品标签标示制度的试点工作,2007年全市60%以上的乡镇有一处绿色食品市场,2008年90%以上的乡镇有一处绿色食品市场。
  5、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监管取得新突破。在餐饮业、学校食堂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2006年底达到85%,2007年底达到95%,2008年底达到100%;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2006年底达到80%,2007年底达到90%,2008年底达到98%以上;降低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不含投毒事件),无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6、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研,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制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每年评估3类),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06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达到90%以上,2007年达到95%以上,2008年达到98%;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食品安全信用评级,2006年达到40%,2007年达到80%,2008年达到90%。
  7、食品安全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得到新提高。有90%以上的群众接受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80%以上的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有自我保护意识,80%以上的食品从业人员接受过教育培训。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6年1月到3月)。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临沂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06年4月到2008年11月)。各级、各有部门按照《临沂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08年11月份前,对照《实施食品放心工作评价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里于2008年11月至12月成立检查验收组,赴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和验收。
  四、工作措施
  1、狠抓食品污染源头治理,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监管为重点,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坚决取缔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从源头上解决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超标行为;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监管,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努力推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引导、支持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立以自检为主的速测网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采收前检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把好农产品源头生产关。
  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各级质监、卫生部门要全面推进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围绕原材料进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方面进行把关审查。在完成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的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生产加工关。凡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得发给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立即停业整顿;凡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已获证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对食品制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
  3、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继续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建立好食品样板市场。各级工商、卫生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认真执行卫生许可前置审批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质量抽查检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曝光不合格产品,对问题严重、多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坚决退出市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4、抓好消费环节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学校食堂、餐饮业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小餐馆、小门店的检查和日常监督,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
  5、加强标准与检测体系建设。加快食品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完成各类食品的市级标准制定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投入,各农贸市场要逐步配备检测室并正常开展检测。各相关部门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常规监测、检查评估和应急处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6、加快诚信教育及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引导、督促,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建档和信用分级管理工作,加快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进程,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诚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日程,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及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负责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进行1-2次联合执法检查,年终对整个工作进行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经贸、畜牧、粮食、供销、渔业、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努力做好工作,确保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顺利实施。



2006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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