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决策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1/11
文号 ​临政办字〔2021〕9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70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并作为《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和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到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类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增强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较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责,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协作机制健全、灵敏高效、上下联动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逐步形成品类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完善、共享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的需要。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加快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机制,促进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不断壮大、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物资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优化。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调配、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成立市县党委、政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

2. 实行分级分类储备。按照全省建立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求,落实市县分级储备责任。市级按照应对处置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县级按照应对处置一般(Ⅳ级)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见附表),明确储备地点,科学论证各类应急物资储备重点、规模和方式。

3. 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应先行启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满足需要时,可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调用申请应明确需要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向有关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

(二)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

1. 优化市级仓储布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类应急物资储备,加快推进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项目和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依托我市商贸物流优势,加快推进应急物资智慧仓储物流园建设,提升社会化应急物资仓储水平。

2. 提升县级仓储布局。各县区依托本区域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采取新建、改扩建或代储等方式,统筹建设一处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

3. 扩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装备仓储布局。市级依托新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平邑县建设一处仓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专业队伍防灭火装备仓库;各县建设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专业队伍防灭火装备仓库。

4. 完善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仓储布局。进一步改造临沂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统筹水利、城市管理、沂沭河水利管理等部门分散的仓储设施,优化职能部门储备布局,满足仓储需求。

(三)加强生活保障应急物资储备

到2025年,市级储备达到保障4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5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达到保障6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3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

1. 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到2025年,市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保障4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7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市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保障6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

2. 扩大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难以长期储存或市场供应充足、企业能够快速生产的品类,主要实行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到2025年,市级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4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4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市级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6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各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选择合适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3. 加强其他战略物资储备。对肉类、食盐、食糖、粮油等战略储备物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储备。

(四)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

1. 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达到保障30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3000人10天、产能储备30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达到保障5000人7天、企业(商业)储备5000人5天、产能储备5000人3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到203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达到保障50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5000人10天、产能储备50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10000人7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

2. 做好特殊医疗物资储备。依托重点医院和疾控中心,加强疫病监测、卫生防疫、院前急救、药品疫苗、血液等特殊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快速检测、疫病防控和紧急医疗救治水平。

3. 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依托医药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制度。立足我市产业实际,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医疗卫生物资,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疫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支持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4. 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对存放周期短、耗资大的部分物资,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实现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储备物资效能。

(五)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综合消防与救援类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进行。依托市综合消防救援专业队伍,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主要包括位移监测雷达、防爆手持电台、模块化运输车、器材装备模块箱、水陆两栖突击车、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水下生命探测仪、声纳探测仪、消防用救生衣、大流量移动消防炮等装备类物资。强化综合救援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配备,为专业队伍配备水陆两栖突击车、轻型全地形车、声纳探测仪、化学事故侦检车、氮气灭火车等特殊装备器材。完善应急综合指挥装备器材配备。依托市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指挥装备类物资。

(六)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

市级森林防灭火类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储备。依托现有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及新建不低于300平方米仓库,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产、无线通讯、专用车辆等品类,便携式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机动高压灭火水枪、高扬程大功率移动水泵、串联水泵、森林消防风水化快速机动站、山地远程输水车、单兵作战防护装备、对讲机等装备类应急物资。为专业队伍配备大功能自动调压中继功能泵、山地远程输水车、阻燃剂、监测无人机等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

(七)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

洪涝灾害与抗旱类应急物资采取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市、县(区)两级分级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自移动排水泵车、大流量移动泵站、多功能水下抢险勘察车、防汛抢险打桩机、水陆两栖挖掘机、抢险自卸车、水下爆破设备及潜孔钻、水下智能焊接、切割设备等。对基础性抢险救援类物资和设备,依托临沂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城市防汛应急救援站、各县(区)固定储备点和水库,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对抢险施工设备、砂石料和块石等消耗类应急物资,主要采取企业(商业)和社会化储备。市、县(区)规划建设1-2支本级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配备水上救援机器人、大流量移动泵站、管涌探测仪等重要装备器材。

(八)加强其他抢险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1. 危化品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在临沭、临港、郯城、沂水4个化工园区,沂南、费县各1个专业化工园区和不在园区的5家化工重点监控企业,各建立完善1支危化品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采取“库队合一”方式,重点储备火灾处置、陆地运输、环境监测、现场警戒、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污染物收集、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品类物资,如消防机器人、泡沫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喷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排烟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

2. 矿山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依托临沂矿业集团救护大队,采取“库队合一”的方式,以专业队伍储备为主,矿山应急物资储备为辅,重点储备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环境检测、应急动力等品类物资,如全液压钻机、大口径钻机、多功能快速钻机、全液压坑道钻机、自救式呼吸器、救生照明线、冲击钻、凿岩机、液压千斤顶、有毒气体探测仪、移动发电机等。

3.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检测车辆、快检装备等。

4. 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化学与放射等安全防护用品、环境应急检测设备、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溢油应急处置装备、污染物收集与处理装备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5. 铁路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应急桥梁搭建、应急动力、破拆起重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6. 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生物灾害监测、药剂喷洒设备、防控药剂、人员防护装备、杀虫药剂、疫木处置装备等。

7. 飞机失事应急物资储备。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储备,包括陆地运输、破拆起重、伤员固定转运、火灾处置、水上救援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8. 公共交通枢纽瘫痪应急物资储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包括路上运输、应急动力、生活饮食、住宿保障、保暖衣物等类别的应急物资。公安机关负责储备抢险救灾需要的警用物资。

9. 大面积停电应急物资储备。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根据需要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电网抢修作业、现场照明、无线通信、应急动力等应急物资。

10. 大规模网络瘫痪应急物资储备。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单位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通信设施抢修、通用防护、现场警戒、无线通信、通信抢修恢复、应急动力、网络通信等类别。

11. 高层建筑倒塌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生命搜救、现场警戒、破拆起重、动力照明等类别。

12. 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公安机关负责警用物资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其他物资储备,包括群众饮食、住宿帐篷、现场照明、保暖衣物等。

(九)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

1. 建立应急物资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及数量,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统一采购渠道,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有效采购。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2. 建立存储物资轮换机制。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结合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化品和矿山事故等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的不同特点,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 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企业(商业)、产能、专业队伍等储备和其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建立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紧急采购等紧急保障机制,构建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规范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军民合作。

4. 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市内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运输免费通行制度。建立航空、高铁应急物流专班、专列制度,补齐航空、医药、冷链物流短板。在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临沂冷链食品分拨中心,提升临沂进口冷链食品专仓作业区功能。借助社会力量,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2小时市内全覆盖。

5. 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对不宜由政府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政府适当付仓储费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6. 加快培育应急物资产业。依托临沂物流产业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应急物资产业园建设,构建应急物资研发、生产、采购、仓储、配送一体化运营模式,满足我市及周边省市的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需求。

(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

1. 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根据突发事件物资需求,实现应急物资调拨、运输、紧急生产、配送分发、征用、捐赠全流程管理。

2. 建设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制定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统一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命名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涵盖市、县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以及国内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等信息,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十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1.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紧急征用和补偿等进行规范,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化建设。

2.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效能评估制度。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对储备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储备物资能够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并实现逐年改进。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

1. 加强财税扶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落实和完善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2. 加强金融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和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作用,丰富保险种类,扩大商业保险承保和赔付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设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或专项开发基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

附件: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表

附件

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表

应急物资类别

职能部门

生活保障

各级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等部门(单位)

公共卫生事件

各级卫生健康、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防汛抗旱

各级水利、城市管理、沂沭河水利管理、应急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森林火灾

各级林业、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单位)

地震灾害

各级应急、消防救援、地震等部门(单位)

危险化学品事故

各级应急、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

消防救援

各级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矿山事故

各级应急、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各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部门(单位)

环境事件

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

铁路安全事故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

生物灾害

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等部门(单位)

民航飞行事故

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等

交通运输事故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

电力事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各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高层建筑倒塌

各级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

大规模网络瘫痪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各级公安机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任务,根据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制定本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部门无储备仓库的,可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协商代储。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