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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召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题系列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介绍了我市2022年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提供法治保障的有关内容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

8月12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2022年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提供法治保障的有关内容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徐映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华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刘 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韶华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主持人

张庆龙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临沂两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融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着力在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下功夫,助推全市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1-7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13.6万件,结案12.2万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49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9%,居全省第一位;审判执行主要监测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临沂中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制定中院机关和县区法院业绩评估实施方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业绩整体评价体系。3月份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确定的发展规划,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临沂走在前、法院怎么办”大讨论,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17条措施;5月份制定32项具体配套措施。6月份召开第一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项措施。7月份部署开展全市法院“1+1”联系市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点活动,院庭长带头引领,做到184个监测点全覆盖。

二是深化繁简分流,全面提质增效。紧紧围绕省市委“走在前、开新局”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全面提质效、奋力走在前”活动。畅通涉企纠纷绿色诉讼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加强速裁速执团队建设,全市法院共组建速裁、快执团队68个,1-7月民事速裁团队共结案31520件,平均办案天数31.5天。有序扩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一审简易程序率达到85.6%,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12.8%。部署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执行行动及“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负纾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5.9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8.8%。

三是强化刑事审判,保障发展安全。积极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聚焦黑恶霸痞犯罪、治安安全隐患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体系。1-7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9件,罗庄区法院一审顺利审结兰某某等5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和治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加大对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审结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破坏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类型案件98件,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发展安全感。

四是加强产权保护,推动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维护公平竞争、服务创新驱动的重要作用, 1-7月全市法院共审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640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布局,新增河东区、罗庄区、费县法院三家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推动成立临沂市知识产权局诉调对接站,实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召开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虚假工商登记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经营情况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打击知识产权民事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犯罪的工作衔接。

五是加强破产审判,助力企业纾困。建立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健全破产审判业绩单独考核机制。落实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大力缩短平均办案周期,助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1-7月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6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设立破产援助基金,保障无产可破案件顺利结案。进一步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监督,支持律师以个人名义加入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管理人个案履职评定机制。经开区法院对全市首例、涉债7亿元的临沂鲁地山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功预重整,最大程度降低重整程序成本,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权益。

六是开展法企同行,畅通联系渠道。实体化运作12368营商环境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在184家市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测点企业设立“法官联络站”,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担任临沂法院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建立监测点企业家约见院庭长“直通车”制度。部署开展百场法治讲座、千次送法进企、万份《经营风险防控手册》发放活动。中院刑事法官到山东翔龙实业集团等企业开展“企业刑事犯罪预防”专题讲座,五四青年节举办青年法官和青年企业家联谊共建活动,院领导带队到14家重点企业开展集中走访调研,“零距离”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走在前、开新局”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等目标任务,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切实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加快三个战略性转变,推动临沂在全国革命老区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沂市司法局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临沂市司法局按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临沂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制度保障,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充分调研,丰富内容,完善条款,积极完成文本起草及合法性审查,争取《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尽早颁布实施。每年初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文件严格审查。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了建市以来的市政府文件清理,废止493件,宣布失效660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改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不公平市场待遇、外商投资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二、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先后对与营商环境相关的税务、环保等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部取消我市自行设定的59项证明事项,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499项,减少证明材料32053件,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免罚清单”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指导各部门扩大“免罚清单”适用范围,调整“不罚”“免罚”清单,涵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552项违法行为事项。

三、健全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设使用智慧调解、在线公证、仲裁办案等系统,154项事项实现跨省、全省、全市“通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调整充实由260名律师组成的市县两级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市56个律师事务所到139家企业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

四、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模式,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挥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多元纠纷化解渠道作用,加强化解力度,将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案件“速决团队”,推行“繁要案精审”“简案快办”,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工作,对涉企类案件办理制定特别程序,全力维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深入推动涉企行政诉讼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主动参与矛盾化解全过程。目前,全市涉企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五、加大普法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重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守法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最多跑一次”惠企便民政策,为企业和商户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今年以来,“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连续转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案例等达60余条,累计阅读量高达7000余人次。全市共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80余场次,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10000余本、悬挂宣传条幅2000余条、现场解答企业咨询3000余人次。

六、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发展环境。从现在至年底,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涉企执法”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9月底前,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情况专项监督、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11月底前,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涉企重点执法领域进行重点监督,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试点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对涉企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免罚清单”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惠及更多市场主体;继续做好“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二)进一步发挥行政立法职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可靠制度保障。推动尽快出台《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持。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大对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文件的审查力度,确保文件的合法性,避免违法损害营商环境情况的发生,堵塞影响激发市场活力的漏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目标,制定《临沂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推动法治临沂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既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又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聚力蓄能。深化“法律进企业”,联合市工商联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民企法治”专题活动,向企业提供“点单式”普法宣传,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涉企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提升法律服务效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覆盖,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个性化、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市律师协会设置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窗口,受理小微企业法律咨询全部免费,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依法依规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优化主题服务,做好外国人来临投资工作。在仲裁办案大厅设立“助企纾困”法律咨询窗口,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缓交或减交部分仲裁费用。

(五)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稳定社会环境。进一步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协调联动,及时化解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落实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专家协审、从严审查、负责人出席听证、决定履行回访、报告通报等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答记者问

01请问临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提高质效、帮助企业实现胜诉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及“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涉企案件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解负纾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5.9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8.8%,执行到位金额60亿元。在全市法院发布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充分运用失信、限高信用惩戒措施,1-7月份全市法院共对97112人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29443人次限制高消费,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8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统一行动,凌晨出击,出动干警706人,拘传、拘留被执行人254人,执结案件218件,执行到位金额2695.16万元。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操作规程》《关于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实施细则》《执行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行智慧执行APP线上执行,通过智慧执行 APP 同当事人互动信息221件,已回复221件,回复率100%。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时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履行态度、发展前景,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减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创新执行工作措施,经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产权交易中心多次沟通,成功拍卖13.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成交价款53865.49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例成功拍卖电解铝指标的案件。

02刚才,发布人提到我市正在积极制定《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请简单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将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探索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固化,更好地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2022年的立法项目。

为做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市人大法工委牵头13个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按照《立法法》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立法工作程序。目前,《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市司法局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广泛征求意见,至今与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六次论证修改。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程序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条例》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