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七次会议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召开。
会上,听取了《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和《临沂市供热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指出,条例的修改、完善,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会后法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吸收合理意见建议,继续将条例修改好、完善好,不断提升条例的可操作性、针对性、斗争性与创新性。
围绕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要求,要统筹谋划好明年立法工作,做好前期立法准备工作,确保明年的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继续发挥好立法协调小组作用,切实担负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升法制委员会的履职水平,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研究,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徐仲圣出席并讲话。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