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1至11月,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3,同比改善6.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9天,幅度居全省第1。各项大气考核指标均优于省下达的2022年考核目标任务。1至11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指数5.53,同比改善1.4%,国省控断面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重点突破。完成3261家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和1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295家企业提升治理设施,对1183家加油站、16家石化和有机化工企业核查整治。建立高值处置机制,修订完善5983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整改水环境突出问题520个,开展汛前沟渠河湖集中整治,2141个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圆满完成23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45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地下水分类监管,8个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一点一案”。相对2018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提高了21.6个百分点;健全收集、贮存、处置网络体系,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161万吨、利用处置能力达175.32万吨。
强化生态要素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县级干部带队到143家重点企业上门精准送政策、服务直达。新增20家B级以上企业,帮扶21家企业成功复核AB级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以享受豁免管控;动态更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库,核算大气减排项目111个、水减排项目138个,氮氧化物减排1.9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0.50万吨、氨氮减排0.051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出台“散乱污”整治方案,完善专班运行机制,压实村居(社区)、镇街、县区三级责任,坚持堵疏结合,梳理“绿色转型、搬迁入园、关闭取缔”三类清单,限期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2631家,其中转型规范105家、停产整治215家、关闭取缔2311家。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制定《临沂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市7轮次环保督察反馈的23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1项。坚持清单化执法、交叉执法、非现场执法,开展专项执法11次,随机抽查企业2274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50起;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印发实施《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临沂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暂行办法》。在全系统开展“创新突破年”活动,提出32个创新突破项目;强化考核、补偿、曝光“三维联动”,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编制出台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及2022年度任务清单,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评估、随机督导检查”制度,17项指标、116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划定“5+1”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风险4744条。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开门红,市生态环境局将在继续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管控、坚持执法帮扶和差异化管控、提前部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三个方面重点推进。2023年,临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美丽临沂建设为统领,通过全面启动美丽临沂建设、深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执法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