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2月13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突出创新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提升固化成熟经验做法14项,创新设计相关制度16项,细化补充上位法有关规定18项,充分体现了临沂的地方特色。
《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