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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养老归集“免申即办”无感办结

全市共办理省内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归集771人次

4月25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奋进2023年”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社保征缴政策执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跨制度转移接续业务为跨省通办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参保人员跨省或跨制度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电子社保卡”渠道提交转移申请即可,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协作办理。参保人员可通过小程序的申请记录和进度查询,实时查看审核结果,掌握办理进度。2022年,全市共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入6416人,转入资金17304万元;转出3027人,转出资金8272万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归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2号)等文件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养老保险归集地(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全省通办系统查验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并对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归集,归集完成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计发基本养老金。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省内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归集771人次。

本着让职工“零跑腿”、信息“多跑路”的便民原则,市人社部门提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归集经办效率。精简了办事材料,取消了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社保转移接续系统查询人员参保信息来参考确认转出地;优化了办事程序,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通过线上即可提出转移申请,参保人员还可以线上查询转移业务办理进度,随时掌握业务办理情况;压缩了办理时限,从最初的45个工作日办结改为退休归集;实现了省内养老归集“免申即办”,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正常情况下不再需要职工和参保单位参与,真正实现了办事群众“零跑腿”,省内养老归集无感办结,“免申即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市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持续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企业养老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0.49万人,全年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30.03亿元,当期基金结余26.44亿元。其中,全市新增参保缴费职工79596人,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91%,居全省第二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补缴。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