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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津贴等政策

购房最高补贴30万元


6月1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我市“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津贴等政策落实启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青年人才方面,对择业期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人才津贴,最高每人每月3000元,且发放范围拓宽到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于参加人社部门集中开展的“两新”组织招聘面试中非临沂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享受500元的“来临体验券”。另外,对于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困难条件的毕业生,发放1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高层次人才方面,面向全市选拔20名左右“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年享受政府津贴1.2万元,管理期5年。对于到我市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3年;符合条件的高校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在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成功创建了市级技师工作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每处最高给予经费补贴15万元。

支持创新创业方面,对获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创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0万元;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包括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另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可免除反担保。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