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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37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1/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频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迫在眉睫。为切实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
  二、起草依据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
  4.《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规〔2019〕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4章20条,包括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制度狠抓任务落实、源头管控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严惩欠薪行为等内容。主要对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工资支付制度要求、日常监督管理和联合惩戒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和农民工维权告示等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重要条文解读
  (一)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如何分工?
  意见明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调度,负责对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转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等案件实行联合处置;牵头负责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管理应用,督促指导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做好监管平台日常管理、预警舆情信息处置、实地督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依法规范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负责依法督办并协调解决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负责本行业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管落实,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工作责任;负责依法受理本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依法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具体承办本行业领域工程项目监管平台项目建档、管理应用、预警舆情信息处置和实地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条例》宣传贯彻落实。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有哪些权利义务?
  意见明确:1.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建设资金到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负责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预估占比、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人工费以货币形式拨付至总承包单位开设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代发工资,不得采取实物、承兑、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负责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协同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负责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违法发包等导致的农民工欠薪进行依法清偿。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和委托总承包代发工资协议书,并对分包单位资质提报、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等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监督施工现场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做好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应用和预警信息处置整改,规范项目工资支付台账资料管理备案;负责会同分包单位与各自招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纳入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和在线考勤管理;负责依法开设并使用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所承包工程项目使用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负责通过监管平台制作工资表,并委托协议银行按时足额代发至农民工本人工资卡;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每月公示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支付情况;负责处理所承包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和矛盾纠纷,对因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农民工欠薪的,依法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哪些制度要求?
  意见明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应严格落实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委托总承包代发农民工工资、劳资专管员制度和农民工维权告示等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狠抓工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序快速推进。
  二是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大社会舆论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样板项目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对照意见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形成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切实把根治欠薪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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