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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107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把服务创新落实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上,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6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我局《关于临沂市开展“慧登记”省级试点的请示》。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不动产“慧登记”省级试点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3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本次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试点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优化登记事项、创新完善机制、深化数字赋能、加强安全管控4个方面阐述了13项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成立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宣传引领,为有效推动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试点目标

2021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全程网办”、部分高频登记业务“智能网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地域限制、24小时全天候在线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统一,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不动产“慧登记”新模式,树立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标杆。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形成全面、系统、可复制的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成果,为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借鉴。

四、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

1.问:本次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的具体适用区域包含哪些?

答:在临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范围内(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经开区、高新区、临港区)开展试点。

2.问:我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计划实现的场景是什么样的?

答:本次试点将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综合创新改革,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全程网办”、部分高频登记业务“智能网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地域限制、24小时全天候在线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统一,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不动产“慧登记”新模式,树立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标杆,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形成全面、系统、可复制的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成果,为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借鉴。

3.问:对于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施方案》出台,意味着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制定不动产“慧登记”配套制度规程。制定《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改革实施细则》、《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试行)》等规范性组合制度,明确范围、制定标准、规范流程,以制度先行引领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规范深入开展。

(二)深化数字赋能,创新完善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了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共享数据信息交互应用、深化不动产智能审核功能、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等重点任务,我们将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加快完善系统对接,推动信息集成共享,切实提高共享数据利用率,把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落实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上,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安全管控。我们将建立网办业务质量监控机制,动态监控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智能网办”办理流程及登记内容,及时预防和化解登记风险,同时采用“云容灾”集成备份方式,对现有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有效备份,确保不动产“无纸化”网办业务质量和安全。

4.问:推动我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为了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开展试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重大问题沟通、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措施,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限倒逼工期,以责任倒逼落实。

(三)强化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一件一件问效,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工作亮点,重点做好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宣传改革进展新成效等工作,为有效推动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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