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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1-000022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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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今年5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能源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提出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改善用电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打造用电营商环境“临沂样板”,现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临沂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1〕360号)等最新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市《三年行动计划》,并向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个市直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件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办电更省时、办电更省心、办电更省钱、用电更可靠4个总体目标,5项重点任务,提出了2020年至2022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方面。2020年底前,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2个、5个工作日;对无工程的低压用户,实行“当日申请,次日接电”;10千伏单电源、双电源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7个、18个工作日;35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双电源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22个、32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2021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三零”服务的企业低压电力工程接入免行政审批。 2.进一步提高办电便利度方面。2020年底前,全市高、低压用户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2个以内。持续拓展用电报装线上办理功能,深化办电政务信息共享,2021年6月底前,全市用电报装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章推广应用。 3.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方面。2020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供电企业(含增量配电企业,下同)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电源接入点原则上设置在用户规划红线处,可视现场建设条件适当调整);2021年6月底前,核心城区内报装容量在2000千伏安及以下的10千伏新装企业用户(不含房产类项目),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2021年3月底前,全市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行“三零”服务。鼓励各县区学习借鉴国内先进改革经验对辖区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高压用户,研究出台投资建设到用户红线的财政补贴政策。 4.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方面。2022年底前,将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8个、4个、7个、10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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