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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jtysj/2022-000021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理 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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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2022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新冠疫情呈多点反复散发势态,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因疫情管控,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技术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为对冲疫情影响,切实帮助道路运输经营者解决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因疫情管控导致逾期年审的车辆准予延期审验,该期间不予行政处罚。 二、制定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9号)。 三、主要内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封控暂时无法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封控结束之后45天。在此期间,因疫情封控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逾期年审的,免予处罚。道路运输车辆所有人可凭当地疫情封控证明及封控期车辆停运证明申请延期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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