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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亮点突破 发布日期 2021/02/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蒙阴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
蒙阴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

2020年以来,蒙阴县按照“改革攻坚年”部署要求,以新旧动能转换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年”活动,通过审理破产案件,对破产企业资产进行依法处置和盘活,既推动了企业“腾笼换鸟”,又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已先后完成了山东联合玻璃、山东正长铸造、银进机械等8家企业破产重整工作。

一、坚持清算和重整并用,推动企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一是摸清具体情况,做到预防在前。由县法院具体负责,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县里专门成立的工作组进驻企业10余家,负责协调、联动和维稳工作。法院指定管理人后,对企业负债、土地、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资产进行评估,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厂房、设备、原材料等资产进行冻结,对破产债权债务进行梳理、确认,避免造成资产无形流失,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冻结资产2.5亿元,确认债权3亿元,有力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盘活企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重视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在封存厂房、设备等资产前,根据所封存资产情况,及时对存在危险的厂房进行加固、维修,避免管理财产因意外事故发生贬值。在破产清算期间,为减少看管成本,将企业的车间暂时租赁给个人使用,助推了所保管财产增值。2020年,在审理的三家破产企业案件中,县法院对所涉资产主动采取措施,共计盘活企业资产1.8亿元,保管资产增值120万元。

二、坚持破产程序依法进行,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强化审判指导,完善裁判规则。一是规范听证、立案受理、审理、财产处置全流程,明确每一环节的规定动作,细化每一阶段的操作要领,确保了破产法官和管理人专业、高效地办理破产案件。二是规范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之间的关系,明确管理人的工作原则、行为标准,有效推动管理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分配财产。2020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为确保尽快兑现职工工资、土地欠款、部分债权人权益,将现场召开方式转变为书面召开,审判团队将表决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会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各债权人,并要求限期寄回,顺利地通过了分配方案。相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土地款、部分抵押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2020年共兑付职工权益500多万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精选骨干组成服务团队。根据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复杂、影响面大的实际,探索实行“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县政府主导推动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重点做好接待、宣传、协调、稳定工作。从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劳动保障、自然资源、税务等机关抽调人员10名,组成专门服务团队,有序推动破产清算工作开展。

二是用活政策兑现群众权益。为最大限度兑现群众合法权益。一方面,将驻地村民的土地款作为共益债务予以优先全额支付。另一方面,对于拖欠的职工工资,在扣除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后,按照相同比例对每名职工工资予以兑现。例如,在蒙阴银进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破产合议庭与管理人共同深入该企业,在驻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和村委的协助配合下,经过多方沟通,促使各方达成解决方案,为1186名职工、28户村民、4家抵押债权人兑付工资261万元、土地青苗补偿款50万元、抵押债权750万元。在此基础上,持续跟进服务,协助企业引进投资1000余万元,重新安排50名职工再就业,使一家僵尸企业换发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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