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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7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亮点突破 发布日期 2021/12/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创新推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
临沂市创新推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

人才强国战略是国家一项重大战略,引进、用好外国人才是题中应有之义。为吸引和集聚更多外国高端人才来临沂创新创业,临沂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外国人投资工作视角入手,梳理、整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居留许可”3个审批事项,创新推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集成式服务,切实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提供便利。

一、线下线上联动,提供集成便捷服务

一是整合办理事项,打造线下工作专窗。以往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临沂投资、就业,需要分别到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安3个部门提交申请、获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来华居留许可证,存在来回跑、耗时长、沟通难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难题,临沂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推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专窗”,加强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平台操作、服务技巧等业务标准化培训,提供一站式办理、集成式服务,变“到处跑”为“一窗办”,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申请人在专窗可以个性化选择办理事项,实现了材料一窗受理、事项一窗通办、证件统一发放。目前,专窗已办理业务28件。

二是依托政务平台,设置一网通办专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为实现数据多跑路、办事人员少跑腿不跑腿,同时,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境外疫情输入防控,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创新打造“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网上申报专区。申请人可根据开办外资企业、申请工作许可、申请居留许可等办理诉求,个性化选择事项“三联办”“两联办”“单一办”,并通过网上申报专区提交办理申请;收到申请后,各部门并联审批,将营业执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来华居留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免费快递至申请人,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和不见面审批。

二、创新再造流程,实行精简高效审批

一是精简申请材料,明确审批标准。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剔除重复、精简非必要、优化相包容”的原则,精准梳理、简化“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所需申请材料,实行一套材料统一申报,申请材料由22项压减为12项,压缩了45%。例如,在“一件事”主题服务推出前,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办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时,均需提供护照、聘用合同、体检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人相同申请材料需要准备2—3份。同时,3项许可需依次办理,在申请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时,需提供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在办理居留许可时,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决定书等前置许可结果。通过集成服务,对之前重复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整合,对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凭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决定书等证明材料实行部门间数据共享,申请人到专窗办理业务时只需要提供一份材料,大幅减少了申报材料,节省了申报成本。

二是重塑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设置工作专窗后,收到申请人一套申请材料后,后置许可部门提前介入审查,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即时办结,压减审批时限67%以上。例如,按照相关规定,外国人持工作签证入境后,需在30日内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鉴于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外国人入境后需按规定进行隔离,并到指定检疫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导致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业务时面临工作签证即将到期的情况。对此,专门开设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即时办结,审批效率大幅提高,确保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获取工作及居留许可。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提升审批效能。坚持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措施,通过一次性告知清单,申请人可获悉事项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在申请人符合相关要求却无法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承诺期限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审批条件,专窗予以容缺受理,审核通过后即时审批,提前办结出证。例如,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环节,外国人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材料确因我国驻外使、领馆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可以通过申请人承诺的形式,专窗予以容缺受理,截至目前,已容缺办理14件,申请人满意度100%。

三、互通共享信息,提高审管联动效率

建立整合事项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推送制度,通过审管联动平台进行业务流转、信息推送,实现审批、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审管联动、双向反馈,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例如,外国人在办理来华工作许可环节,如果申请人还未入境,需申请境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机关发放入境通知后,境外人员在入境前,国家有关部门会对外国人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如果申请人已在我国境内,申请境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审批机关不再对外国人员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实。推出“外国人来临沂投资工作一件事”主题服务后,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可及时与市行政审批局预先核查拟来临沂工作的外国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提前介入监管,有效提高工作和居留许可签发效率。同时,完善“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和外国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异常名单制度,对失信和虚假承诺“零容忍”,保障审批服务的便利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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