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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5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亮点突破 发布日期 2022/05/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1年度临沂市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之一:趟出政务服务“沪鲁通办”改革新路径
2021年度临沂市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之一:趟出政务服务“沪鲁通办”改革新路径

兰陵县


为全力深化“全域跨域通办”改革,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难题,兰陵县积极落实全市“实施三步走,对接长三角”战略,立足黄淮海、长三角地区兰陵籍流动人口众多的实际,在全市率先试点启动政务服务“沪鲁通办”改革,探索出了政务服务“沪鲁通办”改革的有效路径。

一、搭建“三个框架”,探索“沪鲁通办”改革方式

一是试点探路,搭建“沪鲁通办”合作框架。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兰陵县省级“沪鲁通办”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路径方法。与上海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关于省级企业服务“沪鲁协办”合作协议》,商定十大类108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服务指南、审批材料、操作流程、业务系统对接等事项,构建了“沪鲁通办”合作框架,并在江宁路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公司注册等27项涉企服务事项协办试点,在社会受理服务中心设立31项个人事项协办试点。

二是协同联动,搭建“党建联盟”合作框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兰陵县驻沪流动党员党委签订《“沪鲁通办”党建联盟合作框架协议》,依托流动党委及10个党支部设立兰陵—上海“跨省通办”便民服务点,建立“沪鲁通办”帮办代办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异地设点集中收件、党员干部帮办代办、两地审批机关协同办理等方式,搭建“沪鲁通办”红色桥梁,开通异地审批“绿色通道”,为全县近30万在沪流动人口提供十大类、108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三是数字赋能,搭建“政务直播”合作框架。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沪鲁通办”改革成果,强化数据赋能,推行云端创新,创推“亲清·兰领办”服务品牌,依托抖音、快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开通“沪鲁通办·云服务”直播间,全面开启“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体验模式,提供“云端面对面”服务,在线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指导审批办理。共进行线上直播65场次,上传各类高频民生事项网办视频26个,累计观看点击量20余万人次,在线接受企业群众咨询870余次,实现“云端”办理业务30余项。尤其是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通过“沪鲁通办·云服务”直播间方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切实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二、推行“三种模式”,健全“沪鲁通办”改革机制

一是推行“全程网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沪鲁通办·政务云直播”平台、掌上APP以及各部门应用程序,业务属地主管部门为申请人远程提供服务,在线推送办理结果,实现“单点登录、线上申请、全程网办、异地领证”,由“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目前,已有企业登记注册、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外就医备案等49项业务实现全程网办。

二是推行“就近办理”。推行“受审分离”,申请人就近选择两地政务大厅、兰陵县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驻沪流动党员党委党支部“跨省通办”便民服务点提出申请,相关材料通过内部流转方式发至业务属地主管部门,业务属地主管部门完成办理后主动推送办理结果,实现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三是推行“帮办代办”。制定《“沪鲁通办”帮办代办工作制度》《“沪鲁通办”群众诉求限时整改机制》,建立驻沪流动党员党委和县乡村三级帮办代办服务队,在各级政务大厅、驻沪流动党委及10个党支部“跨省通办”便民服务点第一时间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材料整理、网上申报等帮办代办服务。

三、抓好“四项任务”,保障“沪鲁通办”改革实效

一是抓好事项清单梳理。参照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沪鲁通办”事项清单,以“先易后难、高频优先”为原则,先后梳理发布两批“沪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作82项业务服务卡片,在县政府网站和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兰陵分厅予以公开。

二是抓好标准规范制定。围绕窗口服务、一次告知、容缺受理、诉求解决等方面,明确两地受理审查不同点及相应的服务规程,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梳理“沪鲁通办”事项业务办理指南及流程图,编制《政务服务“沪鲁通办”工作手册》,建立标准化受理机制。

三是抓好线下专窗设置。在两地政务大厅、兰陵县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驻沪流动党委11个“跨省通办”便民服务点,开设“沪鲁通办”服务专窗,配齐配强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完善专窗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知识技能、平台操作等“沪鲁通办”业务标准化培训,全方位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抓好长效机制建立。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动态完善《“沪鲁通办”远程视频会商制度》《“沪鲁通办”联席会议制度》《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持续提升“沪鲁通办”改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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