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21-0000290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开办企业 发布日期 2020/07/06
文号 临审服发〔2020〕36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 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 (临审服发〔2020〕36 号)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 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 (临审服发〔2020〕36 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现将《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6日

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

一、企业开办方面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设置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域,将营业执照申领、社保医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刻制印章、涉税办理纳入1个环节办理,引导申请人使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一次性采集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信息,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四枚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与营业执照一并发放或免费寄递,提供与企业开办、产业政策、税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包”。(联系科室:市场准入科;电话:0539-8770826)

2.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使用率,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面落实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和住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实现负面清单与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整合、一体化推进。进一步做好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的衔接,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明晰禁限制进入的领域范围。(联系科室:市场准入科;电话:0539-8770826)

3.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市部署要求,12月底前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52项等措施,实现“准入即准营”(联系科室:市场准入科;电话:0539-8770826)

4.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在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个试点行业基础上,8月底前,将“一业一证”扩展至全部20个省试点行业。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联系科室:市场准入科;电话:0539-8770826)

5.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引导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注销公告。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到20天;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联系科室:市场准入科;电话:0539-8770826)

二、办理建筑许可方面

6.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 4 个阶段,每个阶段制定“一张表单”,多个审批事项共同需要的材料,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次,各部门共享使用。依托“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推送前置事项审批结果,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交,实现材料共享共用,申报材料整体压缩 60%以上。因故不能线上申报的,提供线下办理渠道,由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或帮办代办人员录入申报。(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0609、8773776)

7.优化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1 月底前,参照省推出的 6 个主题流程图,制定我市主题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合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全面清理压减政府审查、技术审查等环节的“隐形时间”。制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方案,合并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实现全市范围内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 13 个工作日。(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0609、8773776)

8.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审批要件网上推送,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各阶段并联审批、一次性告知、一链办理、限时完成,逐步实现系统外无审批。实施全流程网上监管,对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审批时间节点控制,实行“黄灯提醒、红灯警告”管理制度。(联系科室:信息工作组;电话:0539-8770117)

9.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对审批类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联办理、同步核发;对核准类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并联办理、同步核发;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严格执行在线告知性备案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审批类、核准类建设项目,承诺 1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码通办”,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督和服务。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实施建设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电话:0539-8770609)

10.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压缩至 2 个工作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签订出让合同后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电话:0539-8770609)

11.深化“多图联审”改革。将消防审查纳入施工图审查,实现消防、人防、防雷和水电气暖通信等“同步设计、网上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提供容缺受理、承诺式审查服务模式,建设单位提出容缺受理申请后,审批部门容缺受理,图审机构予以技术性审查,建设单位补齐政策性审查相关资料后,图审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图纸设计阶段提前进行预审技术服务,避免施工图设计文件大幅修改和调整,提升审查一次性通过率,减少审查时间和修改时间。实行分阶段图审,勘察报告审查合格,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进行基坑开挖;采用桩基础的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及桩基础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进行桩基施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即可进行基础垫层以上施工。(联系科室: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3776)

12.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模式。在合并办理的基础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证“三证合一”,同步生成附带二维码的综合电子证照(企业可自行下打印),并与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份清单”,1 个工作日办结。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填写 1 份申请表,作出相关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时办结施工许可,同时将企业承诺内容推送相关监管部门事后核验。(联系科室: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3776)

13.优化工程竣工验收。10 月底前,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行“统一平台、一窗受理、资料共享、并联验收、限时办结、集中反馈”,通过开展提前介入预审服务,提高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推行联合验收事项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联合验收申请,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实行规划、消防、人防、城建档案等事项的联合验收,时间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具备分段竣工规划验收和建设条件落实的可单独验收。(联系科室: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3776)

14.优化用水用气用电报装办理流程。将水电气暖通信等管道图纸审查纳入数字化“多图联审”,实现图纸共享。图审机构对“楼体图纸”和“管线图纸”进行并联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报装工程涉及道路挖掘(占用)、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实行“一件事”办理,3 个工作日内办结。(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0609、8773776)

15.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具备条件的工业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开展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 至 3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0609、8773776)

16.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市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项目审批缺少部分材料的,项目单位向事项办理部门做出书面承诺,事项办理部门向审批部门出具限期完善手续的承诺后,审批部门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办理时限平均压缩 30%的目标。10 月底前,将应用范围扩大至工业项目领域。(联系科室: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0609、8773776)

17.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承揽业务范围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办理三级、四级、暂定资质延续、核定、申办时,可使用母公司专业管理人员。(联系科室: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8773776)

三、政务服务方面

18.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三级十同”要求,确保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各类清单管理,7 月底前,完成年度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公布工作。(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19.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情形外,将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98%。10 月底前,完成“政企直通车”改版升级,实现“政策集成、线上兑付、涉企服务、诉求直达、在线评价”五大功能,做好与政策服务“中央厨房”的衔接配合,为企业提供精准、快捷、优质的涉企政策服务。(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20.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深入开展“三集中、三到位”,7 月底前,推动市县两级“6+1”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窗口前移事项全部纳入线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就近办理。9 月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上线应用“一窗受理”系统。10 月底前,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21.大力实施政务服务“一链办理”。加强“一链办理”主题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实现“一件事”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尽快上线首批“一链办理”主题服务事项;12 月底前,新推出面向企业、群众的各 50 项主题式“一链办理”主题服务事项,确保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链办理”。相关主题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运行。(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电话:0539-8770797、8770826、8773695)

2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爱山东”APP 等渠道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 月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完善功能、健全机制,确保问题解决闭环管理,大数据分析到岗到人。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开发投诉录入功能,全面归集“吐槽找茬”、来电、来访、来函等渠道投诉数据,并实时发送至县区、乡镇窗口账户,实现“好差评”系统统筹全市政务服务监督投诉工作。(联系科室:监督考核科;电话0539-8770722)

23.推进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企业群众就近办理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9 月底前,推动全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达到“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24.推进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推广应用“爱山东”APP 和“容沂办”市民云 APP,对标全省先进城市,不断丰富完善进驻事项和内容,全面汇聚覆盖市民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提供“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8 月底前,“容沂办”市民云 APP 正式上线服务;12 月底前,推动“爱山东”APP 临沂分厅和“容沂办”市民云 APP 平台注册数不低于100 万,接入服务事项不低于 400 项,提供不少于 100 类电子证照“亮证”服务。(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25.开展政务服务告知承诺改革。积极探索对依申请政务服务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最大限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10 月底前,在行政许可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并延伸至其他依申请政务服务领域。(联系科室: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539-8770797)

四、招投标方面

26.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根据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搭建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交易服务流程,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投、开、评”全流程电子化。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两个系统,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监管系统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12 月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按照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署要求,接入全省多 CA 互认系统。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投标人自行登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免收工本费;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招投标项目一律免收进场服务费。改进投标担保方式,在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的同时,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实现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与信用中国(临沂)数据共享。(联系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39-8770060)

附件:1.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后图例

2.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流程及标准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