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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gtzy/2021-000009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登记财产 | 发布日期 | 2018/07/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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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 记”改革工作决策部署,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创新落实到互 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上,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立足当前,大胆优化创新,力争9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智能网办''等方面有新突破,网办率提升至60%-70%, 创造全省领先的“临沂模式”,打造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服务标杆。 二、 时间安排 2021年4-9月 三、 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无纸化" 1.线上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工作。不动产抵押登记 “无纸化“业务全面启用电子表单功能,推动电子手签、电子 印章等基础应用;移动端电子签名(章)功能研发完成后,“一 网通办'‘平台高频业务全面启动无纸化办理,实现“全程网办"。(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2. 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工作。对于涉税、非涉 税两类业务进行“无纸化"系统研发改造,组织窗口人员完成 系统测试、上线。(责任科室:登记一组,登记二、三组) 3. 不动产登记数据灾备工作。按照既定工作部署,争取财 政资金支持,完成数据灾备服务公司的招标,尽快开展不动产 登记数据备份工作,为“无纸化”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基础技术 保障。(责任科室:信息组) 4. 出台《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 准(试行)》,开展不动产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参考借鉴义乌 市相关规范文件,以市局名义联合临沂市档案局出台《临沂市 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试行)》,按照 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超图公司对登记系统电子档案管理模块 进行研发改造,全面开展中心不动产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责 任科室:档案组) (二)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 5. “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电子签名(章)认证研发工作。 加快推进在线身份认证安全技术应用,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大数据局等,组织爱山东•容沂办、安云印等软件技术支持单 位,研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认证及意愿确认 功能。(责任科室:信息组) 6. 扩大“智能网办"应用范围。继续研发设定系统审核规 则,优化系统流程,对银行端发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行“智能网办"。(1)按揭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下的抵押登记业 务,通过银行端“一网通办”平台“智能网办"流程发起业务 申请后,系统自动从登记数据库获取房屋相关信息,自动校验信息,智能审核登簿,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实 现“即时办结,7*24小时智能审核”。(2)按揭贷款金额300 万元以上的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自动转为人工审核,按“全程 网办"模式办理。(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7 .优化“一网通办”平台法人账号查询功能。“一网通 办"平台法人账号增加信息查询功能,对法院、银行等机构按 照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查询权限,方便经授权的法人单位远程 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实现“一次不用来"。(责任科室:登记 五组) 8. 增设“一网通办”平台档案资料查询功能。“一网通办” 平台增加“档案资料查询"模块,增设业务流程:“档案影像 资料查看申请”、“土地状态查询",实现申请人远程查看办 理业务时提交的影像资料等功能。(责任科室:查档组) 9. 协调优化网上电子缴税系统。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建立 线上、线下统一核税机制,提髙核税效率,借鉴黄山市经验, 优化网上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流程,争取省级层面对接,将在线 服务平台与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金三系统进行联通,直接 调取缴税金额,纳税人根据计算结果直接进行在线税费缴纳, 无需再单独进行纳税申报,提高网上缴税便捷度。(责任科室: 信息组) 10. 推进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工作。积极协调向市财政局沟通 汇报,协调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推动不动产登记 费缴费系统(光大银行)与电子票据系统(博思软件)数据对接共享,解决目前网上扫描二维码缴纳登记费后,无法生成电 子票据,申请人仍需到收费窗口换取纸质票据等问题。(责任 科室:财务组) (三) 进一步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 11. 向开发企业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重点突破新建商 品房办证业务在开发企业服务端口办理,力争多数取得首次登 记的项目,个人不动产证书由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助推“交房 即办证"。(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2. 向房屋经纪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重点突破存 量房买卖业务在房屋经纪机构服务端口办理,分流登记窗口现 场业务,进一步提高网办率。(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3. 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扩大小额 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端口覆盖范围,分流登记窗口 现场业务,进一步提高网办率。(责任科室:登记二、三组) 14. 向人民法院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不动产查封登记 业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向法院端口延伸,实现司法查封、 司法解封、司法裁决等业务“全程网办"。(责任科室:登记 四组) (四) 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15. 涉税业务通过省税总对总平台业务测试工作。协调税务 部门在西区设置专职测试窗口,组织省税系统和登记系统研发人员,通过大量真实业务测试系统,发现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确保省税联办平台全面上线后平稳运行。(责任科室:登记一组) 16. 登记收费节点前置工作。将登记缴费节点提前至受理环 节,协调市财政局设置专门的退费账户,化解登记费漏缴风险。(责任科室:财务组) 17. 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预告登记"服务。待商品房 预售合同电子化工作运行成熟后,协调住建部门完成系统对接, 实现登记系统交互共享获取电子合同,全面开展预售商品房预 告登记,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房 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预告登 记,实行“智能网办” 。(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8 .水电气暖、有线电视过户协同办理。继续协调市住建局、 大数据局等部门,进一步与实康水务、蓝天热力、中裕燃气3 家单位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 理全覆盖;协调市文旅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有线电视联动过 户。(责任科室:信息组) 19.推动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工作。协调行政审批、住建部 门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机制,由不动产 登记机构负责统一建立不动产单元表。已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 和不动产单元表,通过系统互联共享给行政审批、住建部门用于 商品房预售审批、合同签约备案等管理工作,不再要求申请人 重复测绘和重复提交测绘成果。(责任科室:权调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措施,以 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工期,以责任倒逼落实。每项重点 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和协调单位。 各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责任科室要深入研究、主 动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科室要及时跟进,主动向责 任科室反馈落实情况。 (二)强化督查落实。各分管领导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 况的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一件一件问效,对工作进度较 慢的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确 保“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有影响、有成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充分利用新闻 媒体、市局网站、“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微信群、公众 号、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
附件【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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