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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登记财产 发布日期 2020/07/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

根据2020年省、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为全 面提高我市“财产登记”环节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促使我市形 成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本配套措施。

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在已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的基础 上,整合不动产网上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一网 通办”平台的联调和试运行,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跨网迁移、系 统接口开发、等保三级测评,获取省级平台代理的省级相关部门 共享信息和国家级共享信息,对接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申请、网上查看、 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6月底上线运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 8729093;市大数据局联系科室及电话: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 8770589)

完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对接和应用

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统一代理的电子证照系统接口,获取不动 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印章制作、证照签发和共享应用等技术服务。 对接市政务服务共享平台和爱山东APP,全面启用不动产权证书 (证明)电子证照,实现不动产“亮”核验,并与住建、税务、 金融机构等部门互相认证。8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8729093;市大数据局联 系科室及电话: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8770589;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联系科室及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科8217297;市税务局联 系科室及电话:征收管理科8123696;市银保监分局联系科室及 电话:普惠金融科8138636 )

推行网上缴税、缴费

对接省财政厅,实现网上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功能。对接省税 务局,实现网上缴税功能。建设完成全市“房屋估价”系统,实 现即时核税;最终实现办事群众在网上办理交易、纳税、登记、 缴费、电子证照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场缴纳纸质材料核验)。12 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组8729093;市税务局联系科室及电话:征收管理科 8123696 )

开展不动产登记与银行、公积金、公证、水电气热协同 办理,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延伸登记服务

延伸“政银合作”联办网络,发挥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效 能。总结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集成网办”模式,推动登记服务 下沉至银行网点,让企业和群众可在办理贷款手续时一并办理抵 押登记,从合同签订、不动产登记到审贷放款快速衔接,压缩融 资时间、降低融资成本,全方位助力社会经济发展。6月底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 8729093;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联系科室及电话:货币信贷管 理科 8115030)

开启住房公积金和不动产登记“联合”办理新模式。涉及公 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在受托银行一次性收齐商业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将业务实时传输至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登簿,实现“一套材料、一次面签、 一窗办结”。6月底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8729093;市公积金服务中心联系科室及电 话:办公室8307687

延伸至公证机构,探索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协同办 理。对接司法部门联系各公证机构,实现我市13家公证机构与不 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 业务协同和服务创新,通过窗口前移、信息共享,探索登记与公证 业务联动办理。群众和企业在办理公证时,即可同步申请不动产 登记。8月底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 资源确权登记组8729093;市司法局联系科室及电话: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一科8318548)

延伸至公共事业领域,努力促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 热”过户协同办理。对接住建部门,市本级率先实现不动产转移 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协同办理,根据申请人的意愿,不动产登记 机构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资料和水电气热过户申请, 将转移登记结果和水电气热过户申请推送给政务服务平台,由达 到协同办理条件的水电气热企业线上审核并办理过户。12月底完 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 872909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科室及电话:公用事业科 8051919)

延伸至开发企业和房产经纪机构“集成化”服务群众。选取 我市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相关机构, 培训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在达成不动产交易合同的同 时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的线上申请,将办理手 续及时上传至登记机构,实现多点开花的集成化服务。10月底完 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 872909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科室及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8217297 )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为妥善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落实《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 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193号)。对 适用于完善手续的企业,在补办企业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竣工 验收备案等手续时,可按照项目建设时政策规定办理,或相关部 门出具的等效文件可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二是参照省《关 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 〔 20203号)精神,先行全面梳理我市尚未化解的城镇居民住 房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进行会商研究, 做到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分类分批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 系科室及电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8729093;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联系科室及电话: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 组综合协调组8771101;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科室及电话:投 资规划科877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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