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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tzy/2021-00001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登记财产 发布日期 2021/04/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决策部署,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创新落实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上,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体验感和获得感。立足当前,大胆优化创新,力争9月底前在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智能网办”等方面有新突破,网办率提升至60%-70%创造全省领先“临沂模式”打造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标杆

二、时间安排

20214-9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无纸化”

1、线上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工作。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业务全面启用电子表单功能,推动电子手签、电子印章等基础应用;移动端电子签名(章)功能研发完成后,“一网通办”平台高频业务全面启动无纸化办理,实现“全程网办”。(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2、线下不动产登记业务“无纸化”工作。对于涉税、非涉税两类业务进行“无纸化”系统研发改造,组织窗口人员完成系统测试、上线。(责任科室:登记一组,登记二、三组)

3、不动产登记数据灾备工作。按照既定工作部署,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完成数据灾备服务公司的招标,尽快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备份工作,为“无纸化”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基础技术保障。(责任科室:信息组)

4、出台《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试行)》,开展不动产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参考借鉴义乌市相关规范文件,以市局名义联合临沂市档案局出台《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试行)》,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超图公司对登记系统电子档案管理模块进行研发改造,全面开展我中心不动产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责任科室:档案组)

(二)全面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

5、“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电子签名(章)认证研发工作。加快推进在线身份认证安全技术应用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等,组织爱山东·容沂办、安云印等软件技术支单位,研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认证及意愿确认功能。(责任科室:信息组)

6、扩大“智能网办”应用范围。继续研发设定系统审核规则,优化系统流程,对银行端发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行“智能网办1)按揭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下的抵押登记业务,通过银行端“一网通办”平台“智能网办”流程发起业务申请后,系统自动从登记数据库获取房屋相关信息,自动校验信息,智能审核登簿,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实现“即时办结,7*24小时智能审核。(2)按揭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自动转为人工审核,按“全程网办”模式办理。(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7、优化“一网通办”平台法人账号查询功能。“一网通办”平台法人账号增加信息查询功能,对法院、银行等机构按照业务类型设置不同的查询权限,方便经授权的法人单位远程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实现“一次不用来”。(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8、增设“一网通办”平台档案资料查询功能。“一网通办”平台增加“档案资料查询”模块,增设业务流程:“档案影像资料查看申请”、“土地状态查询”,实现申请人远程查看办理业务时提交的影响资料等功能。(责任科室:查档组)

9、协调优化网上电子缴税系统。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建立线上、线下统一核税机制,提高核税效率,借鉴黄山市经验,优化网上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流程,争取省级层面对接,将在线服务平台与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金三系统进行联通,直接调取缴税金额,纳税人根据计算结果直接进行在线税费缴纳,无需再单独进行纳税申报,提高网上缴税便捷度。(责任科室:信息组)

10、推进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工作。积极协调向市财政局沟通汇报,协调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推动不动产登记费缴费系统(光大银行)与电子票据系统(博思软件数据对接共享解决目前网上扫描二维码缴纳登记费后,无法生成电子票据,申请人仍需到收费窗口换取纸质票据等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组)

(三)进一步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

11、向开发企业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重点突破新建商品房办证业务在开发企业服务端口办理力争多数取得首次登记的项目,个人不动产证书由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助推“交房即办证”(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2、向房屋经纪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重点突破存量房买卖业务在房屋经纪机构服务端口办理,分流登记窗口现场业务,进一步提高网办率。(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3、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端口覆盖范围,分流登记窗口现场业务,进一步提高网办率。(责任科室:登记二、三组)

14、向人民法院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不动产查封登记业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向法院端口延伸,实现司法查封、司法解封、司法裁决等业务“全程网办”。(责任科室:登记四组)

(四)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15、涉税业务通过省税总对总平台业务测试工作。协调税务部门在西区设置专职测试窗口,组织省税系统和登记系统研发人员,通过大量真实业务测试系统,发现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确保省税联办平台全面上线后平稳运行。(责任科室:登记一组)

16、登记收费节点前置工作。将登记缴费节点提前至受理环节,协调市财政局设置专门的退费账户,解决登记费漏缴风险。(责任科室:财务组)

17、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预告登记”服务。待商品房预售合同电子化工作运行成熟后,协调住建部门完成系统对接,实现登记系统交互共享获取电子合同,全面开展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和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实行“智能网办”。(责任科室:登记五组)

18、水电气暖、有线电视过户协同办理。继续协调市住建局、大数据局等部门,进一步与实康水务、蓝天热力、中裕燃气3家单位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协同办理全覆盖;协调市文旅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有线电视联动过户(责任科室:信息组)

19、推动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工作。协调行政审批、住建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不动产测绘成果共享机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统一建立不动产单元表。已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和不动产单元表,通过系统互联共享给行政审批、住建部门用于商品房预售审批、合同签约备案等管理工作,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测绘和重复提交测绘成果。(责任科室:权调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措施,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工期,以责任倒逼落实。每项重点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和协调单位。各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责任科室要深入研究、主动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科室要及时跟进,主动向责任科室反馈落实情况。

(二)强化督查落实。各分管领导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一件一件问效,对工作进度较慢的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确保“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有影响、有成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市局网站、“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附件: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4.21.doc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4月19日  


 
附件【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4.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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