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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jrb/2021-0000024 | 发布机构 |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文号 | 临司发〔2021〕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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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工作 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 临司发〔2021〕33号
各县(区)司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工作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和金融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认识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法律服务需求,全面落实政府责任,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中小投资者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二、搞好志愿服务,有效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志愿活动,面向中小投资者策划法律服务主题宣传,通过现场咨询、以案说法和发放维权宣传材料等方式,打造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宣传态势。深入推动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行“法援惠民生”品牌主题活动,全面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夯实法律援助“一次办好”服务,通过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收集服务意见建议,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服务保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 积极开展中小投资者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防范侵权事件,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件,方便中小投资者就近寻求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中小投资者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指派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案件,方便中小投资者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服务保障措施的落实,避免和减少中小投资者损失。 四、抓好统筹协调,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工作领域 把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融入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构筑多层次分布、多力量参与、全覆盖的法律服务网络,搞好与各行业、各部门的全方位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完善绿色通道,增强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夯实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确保人员结构适应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庸懒散”,使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广泛利用多种法律服务资源开展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畅通教育渠道,提高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 深入抓好中小投资者法治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中小投资者身边,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提高法治素养,提升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各证券期货机构要持续推动宣传活动进社区、进金融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身边课堂;组织中小投资者走进营业部、走进上市公司、走进法律服务机构,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中小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要坚定政治方向,精心策划、扎实组织,把握好舆论导向,力求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实施全程管控。要善于总结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积极宣传亮点经验、典型事迹、典型案例,树立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工作良好形象。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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