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1年在全市统筹开展15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本地化活动。
一、做实全国统一活动
开展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是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也是营造良好就业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全国统一活动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抓好全省特色活动
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是从各市历年活动中总结提炼出的行之有效经验,届时市里将统一组织参加省活动,各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特色活动的参与落实。
(十一)“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2021年3—6月、9—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面向全省各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宣讲、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高效对接、顺利就业。
(十二)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21年3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开展,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拓宽女性就业渠道。重点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通过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服务、专项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体验等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女性就业创业技能,让更多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
(十三)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2021年5—7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高校,集中开展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向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就业岗位,力促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尽早就业。
(十四)“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2021年8—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阿里巴巴、到家、滴滴、美团、顺丰等知名数字平台经济企业,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机会,带动地区特色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十五)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2021年10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开展,面向驻鲁部队即将退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和退役军人部门网站、强军网(军网)等网站同时发布用人信息和退役军人、部队随军家属求职信息,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市场服务等工作,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具体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1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计划。要将专项活动作为本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任务,按照每个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在活动的组织上力戒形式主义,把精力集中在搜集岗位信息、组织招聘活动、开展就业服务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活动保障。各县区要提前做好资金预算以及协调准备工作。要按照《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的有关规定,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等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做好促进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残疾人、刑释人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宣传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内容。
(四)加强活动总结。各县区要加强对本地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工作的指导,并按规定上报本县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市局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并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
附件:1. 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2. 2021年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附件1
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开展部门 |
活动对象 |
1 |
就业援助月 |
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 |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
2 |
春风行动 |
2—3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 |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返乡农民工等 |
3 |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
3—6月 9—1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 |
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4 |
民营企业招聘月 |
4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 |
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 |
5 |
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
5月16日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 |
残疾人 |
6 |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 |
5—7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 |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 |
7 |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
8—9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8 |
就业扶贫行动日 |
10月17日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脱贫人口 |
9 |
金秋招聘月 |
10—1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 |
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 |
10 |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
11月下旬—12月上旬 |
各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022届髙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来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
附件2
2021年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开展部门 |
活动对象 |
1 |
“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 |
3—6月 9—12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 |
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
2 |
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3月上旬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部门 |
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 |
3 |
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 |
5—7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高校 |
残疾高校毕业生 |
4 |
“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活动 |
8—9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重点就业群体 |
5 |
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 |
10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驻鲁部队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 |